姓氏是人類社會成員的符號或標記,具有鮮明的民族特徵。姓氏作為人類社會發展進化的歷史產物,與社會文化之間有著廣泛而深刻的聯絡。作為一種文化的載體,姓氏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一個民族的歷史、宗教、習俗、價值觀、道德觀、倫理觀等方面的文化資訊,且傳達了民族的心理、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是研究一個民族文化的活化石。英國人的姓氏作為英國文化的結晶,文化底蘊極為豐厚。透過英國人姓氏這一視窗,我們從中可以窺知英國特有的文化風貌,有助於我們進一步加深對英國文化的理解和對英語的學習。

一、英國姓氏的歷史溯源

英國的姓氏大約在公元11世紀末開始興起,直到公元14世紀中葉才開始固定下來,十六世紀末達到完善,前後經歷了數百年的時間。此前經歷了一個有名無姓的時代。在諾曼征服之前,英倫半島上的盎格魯撒克遜人還處在較落後的部族社會階段,各個家族依靠血緣關係結成群體,分散居住在不同的村落裡,血緣關係是構成部落內部群體間聯絡的紐帶。當時人們沒有姓氏,家族成員的名字是相互間識別的重要標誌。如,aelle、beda、cyneric等都是人名。由於生產方式的落後,交通的閉塞,活動空間的狹窄,僅使用“名”似乎就可以滿足部落內部的交際需要,沒必要再創造一套識別符號系統(姓氏)使他們原本簡單的生活方式複雜化。公元1066年諾曼底人的入侵不但改變了英國的社會現狀,也為姓氏的產生創造了條件。首先是國王william實行的“分地封侯”政策打破了國內疆土原有的界限,這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交際的空間,使人們(特別是貴族)對個體識別符號的需求增長,客觀上對姓氏的產生有利。其次是大批外國工匠的湧入,改變了原來單一的生產糧食的經濟結構,促進了手工業、建築業,羊毛加工業等行業的發展。自1086年後的幾十年間,行業從業人數迅速增加。據記載這期間大約有40%的農業人口轉為從事貿易或行業生產。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商品的流通和人際的交往,同時也促進了姓氏的發展。很多職業名稱後來都演變成了英語的姓氏,數量之大令人瞠目。在所有行業中僅由鐵匠行業(smith)中的不同的工種演變成的姓氏就不下幾百種。中世紀英國是一個以鄉村為主,男性主宰的社會。但隨著人們活動空間不斷增大,人際間交往的深度和廣度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來以“名”為主的識別系統越來越不適應發展的形勢,甚至形成了交際上的障礙。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出現了嚴重的“重名現象”。英國人被征服後,古英語的教名逐步消亡,而法語的名字(諾曼底人名)卻逐漸興盛起來。據亨廷頓郡(huntingdon,公元1295年)的記錄表明,全郡男性居民中,18%的人取名william,10%的人叫richard,7%的人為robert,6%的人稱做john。這說明全郡在冊的男性居民中有半數以上的人持有上述四個名字。一個郡的“重名”狀況尚如此嚴峻,全國的情況就可想而知了。“重名現象”給人們的日常交往帶來很大的麻煩。人們在談論不在場的物件時,不得不將這個人的身份,或居住地,或個人特徵與他的名字聯絡起來以示所雲。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這種“人名+說明語”的識別模式在交際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模式的結構太複雜,不適宜口頭交際。因此在使用時經常需要省略。主要省略去不影響意義的虛詞。如冠詞(the)和介詞(of, from),形成簡化形式。例如,短語john from the hill省略冠詞和介詞後可得john hill。短語the sonwilliam可簡化成william son或williams。以此類推還可以獲得其它簡化形式,成為姓氏的雛形。經過若干年篩選和固化,簡化的說明語,如smith ,hill, dale,strong和long等,都演變為常用的姓氏。

此外,在古代,英國曾屢遭外族的入侵,這就導致了英國人姓氏不可避免地打上外族的烙印。例如: ashkettle, askwinth, kettle, orm, rankill, thorold, thrgell等英語姓氏就是來自斯堪的納維亞語,今天在anderson, jackson, thompson, stevenson, johnson, nelson等英語姓名中的-son也是源於斯堪的納維亞語。baskerville, bayard, cheever, corbet, coutenay, devereux, everest, montague, russell等姓氏可以說是來自諾曼底的“人名影響”。william, robert, richard, roger, geottrey,等,都曾是當時頗為流行的諾曼底人使用的教名。holland,hollander,fleming,snyder(意為裁縫或剪羊毛者),webster(意為織匠),cooper(意為制桶匠)等荷蘭人的姓氏在英語中相當普遍,表明了舊時荷蘭人的入侵對英國人姓氏的影響。

從歷史的角度看,英國姓氏的演變是一個複雜的、長期的過程。它既受社會制度,思想意識的影響和制約,又經受來自不同民族文化因素的干擾和滲透。從這個意義上講,姓氏是人類思想意識和社會文化的結晶。

二、姓氏與祖先的社會地位及其從事的職業、

中世紀英國國王、貴族和教會是封建社會的三大支柱。國王擁有全國最多的土地和至高無上的權力。國王分封政策造就了一大批盤踞在大大小小采邑中的封建貴族,他們擁有大量的土地和權力。作為神權的象徵,中世紀英國教會勢力很強大,它在當時英國政治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由於國王、貴族和教會是英國封建社會的三股強大的勢力,因而在國家事務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其影響不可避免地要滲透到社會各個方面,對姓氏也不例外。與王室有關的姓氏,如:king(國王),queen(女王),prince(王子),marshall(宮廷的典禮官),constable(王室總管)等。與封建貴族有關的姓氏,如:lord(勳爵),duke(公爵),baron(男爵),earl(子爵),knight(爵士),squire(鄉紳),chamberlain(貴族的管家)等。與教會有關的姓氏,如:pope(教皇),cardinal(紅衣主教),archbishop(大主教),bishop(主教),priest/capelen(牧師/或神甫),shiver(聽取懺悔的神甫),beacon(教堂執事),sexton(教堂司事),canter(教堂歌詠班領唱),crosier(持主教權杖的男孩)等。人們一般把這些姓氏稱做社會地位和職位類姓氏(surnames from ranks and status)。以原使用者從事的職業作為姓氏被稱做職業姓氏(occupational surnames),這種職業姓氏在英國佔有很大的比重。中世紀英國是一個經濟比較落後的封建社會,全國幾乎所有的勞動者所從事的行業都是與簡單的手工業、貿易或行業生產相關。這些小手工者、小商販及各類工匠按他們的分工、手藝和職業取姓。這些“職業”姓氏表明該姓氏的最初持有者在中世紀時是以什麼謀生。smith是使用最為頻繁的姓氏,因為smith(鐵匠)在中世紀英國所有的手工行業中是最為重要的職業。那時英國每個村子都有一個鐵匠,在和平時期他製作馬蹄鐵及所有的農業器具;在戰時他製造兵器。根據工種的不同,鐵匠又細分為若幹種。從它們當中演變為姓氏的相當多。比如:horse shoers(馬掌匠)horseenail, mascall, shosesmith, farrie; knife makers(制刀匠)blade, cottle, dagg, naesmith; sword makers(制劍匠)brand, claymore, sword, hansard; shield makers(制盾匠)buckler, foskew, shield, hieldman; anchor makers(制錨匠)anchor, aanker(s), annercan, botsmith; nail makers(制釘匠)nailer, clower, spiker, tingle; lock smith(鎖匠)key(s), locker, locksmith, serrur。由於中世紀統治階級大興土木,興建城堡、各類大小教堂等刺激了建築業的發展並使其很快擴大到一定規模,行業分工更加明確。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數百個有關建築業的姓氏中得到證實。例如:石匠:stone, mason, carver, carrier, wall, stoneman;木匠:board, carpenter, capstack, wright;油漆匠:painter, whiter, stainer;玻璃匠:glassman, glazyer;修蓋房屋匠:thatcher, cover, pitcher;泥瓦匠:plaster, dauber, daber, pargeter。英國四面環海、氣候溫和、四季溫差不大,一年四季基本是綠草如蔭,所以在歷史上英國的牧羊業很發達。shepherd這一姓氏來自所有牧羊人的總稱。羊毛加工生產活動的第一道工序是剪羊毛,剪羊毛的人shearer, crappper/cropper以後就成了他們本人的姓。接下來的程式由羊毛分類工woolsorter,洗毛工laudrey, steeper,梳理工ber和彈毛工bower/bowyer分別處理,然後交給spinner, twiner, weaver或webb(紡線工和織工)那兒紡線織布,布織好後送到bleacher/blacker, dryer,dyer(s), lester, walker處進行漂白和染色處理。再由draper(布匹商)銷售,時間久了,從事這些職業的人就以之為姓。而將呢絨加工為服裝的裁縫就姓tailor或taylor。下面是英國中世紀給封建貴族幹活的小手工業者、小商販的分類表,同時也是最常見的英國人的姓氏表:cook廚子,barber理髮匠,draper布商,butcher屠夫,spicer香料商人,fuller漂洗工,turner旋工,glover做手套的人,baker麵包師,miller磨房工,cutler刃具工人,tanner製革工,gardener園丁,farmer農夫,hunter獵戶,forester林務員,copper箍桶匠,locker保管員,chapman小販,archer弓箭手等。以上各種手藝,經過父授子傳逐漸成為家庭成員較固定的職業或代名詞,並逐漸演變成家姓。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人們的職業和階級成分也發生了變化。“廚子”的後代robin cook(羅賓庫克)曾任職英國外交大臣。“蓋茅草房匠”的後裔margaret thacher(瑪格麗特撒切爾)曾擔任過英國首相,是世界聞名的鐵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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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姓氏與倫理規範、道德觀念

英國人姓氏在形成過程中受到中世紀社會文化的制約。傳統的倫理規範、道德觀念往往潛移默化地影響和制約姓氏的選擇和取捨。例如,部分姓氏的意義涉及到諸如誠實、勇敢、智慧、堅韌、道德等品質,這從中反映出中世紀英國人的道德觀念和倫理規範。中世紀英國的戲劇對姓氏萌發所產生的催化劑作用也不容忽略,特別是宣揚道德和倫理的說教劇,把人世間的美與醜、善與惡搬上舞臺,產生了強烈的宣傳效果。人們崇拜和愛戴那些傳說中的英雄,崇敬和信奉人世間真、善、美的東西。例如,表示誠實概念的姓氏有:true, trueblood, trueheart, trueman, figgs ;表示忠誠概念的姓氏有:lautey, leaty, loyal;體現勇敢、堅韌和冒險的姓氏有:bold, sturdeel/sturdy, brave, bream, courage, hard, harder, hardy, hardeman, hardman, savage, venture/ventres, wilde;表達美與善的姓名有:goodfellow, virtue, verity, peace, just, justement, justice, mercy, mercier, faith, faithful, good, goodman, grace, fort, noble;用來表示智慧的姓氏有: wise, wisedom, wisely, wiseman, wiser, sage, pratt, glue, bright;表達美好願望的姓氏有:hope, hopewell。藉助於動物的某些特徵來表示人類某些品質在英語中很常見。中世紀英國人最敬畏的動物主要有狼、獅子、熊、鷹,他們被看作是勇猛、兇狠、頑強品質的象徵。這在某種程度上與英國人的祖先不畏艱險、與惡劣的自然環境頑強抗爭的品德相似。他們以wolf/wulf, lyon/leoan/lion(s), bear, eagle, hawk/hawker等作為姓氏是取這些兇猛動物的褒義的一面。英國人心目中所崇拜具有學識、權威、勇敢、名望、智慧、力量的人、神、英雄也是擇取姓氏的首選物件,這從另一方面反映出人們的主持正義、積極向上、崇尚美好的道德倫理觀。他們所青睞的姓名包括: albert崇高的光明,arthur勇敢,augustus尊敬的,baldwin勇敢的朋友,boris勇士,drew技藝高超的,edmund富有的保護者,emery工作之王,israel與邪惡搏鬥的獲勝者,justus公正,luther著名的勇士,martin戰神,melvin高貴的保護者,neil鬥士,nicholas人民的勝利,owen年輕的勇士,richard強有力的國王,ronald著名的統治者,fertinand勇敢,harvey戰鬥,herbert軍隊的光榮,simeon著名的,stephen王冠,victor征服者,william堅定的保護,audrey顯赫權力,bonny慈祥的,honora榮譽,judith讚揚的,keren純潔,miranda可敬佩的,hector堅定的保衛者等。

此外,因祖上生理上的某些特徵,所起諢名形成的姓氏有:red(紅色)瑞德、brown(棕色)布朗、black(黑色)布萊克、white(白色)懷特、long(身長)朗、short(矮子)肖特、strong(強壯)斯特朗、young(年輕)揚、russell(=redhaired,紅發)拉瑟爾、armstrong(粗壯的胳膊)阿姆斯特朗、bald(禿頭)鮑爾德、longman(高個子)朗曼、coward(膽小鬼)科沃德、patient(耐心)佩興斯、stout(結實的)斯託特、small(小個子)斯莫爾、sweet(甜蜜的)斯威特等。因而,這種姓氏不僅體現出英國民族追求真善美,積極向上的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倫理風範,而且反映了英國人性格風趣幽默的一面,這種在姓氏上體現出來的亦莊亦諧的民族性格在東方是很難見到的。

四、姓氏與居住環境

在英國,幾乎所有的城鎮和村莊,如kent, york, shire, wick都曾在某一時期作為人的姓而使用過。“ton”是古英語town的意思。比如姓london的,他們最早的祖先可能就是住在一個叫倫敦的地方;而姓newton 的,他們最早的祖先可能住在一個新的村鎮;姓appleton的,他們最早的祖先可能是住在盛產蘋果的地方。一家人從此鎮搬到彼鎮,新鄰居可能用原來的鎮名叫他們,漸漸地成為了他們的姓,如hilton, barton, allington。類似以ton 結尾的姓在英語中還不少,比如:audington, benton, clinton, denton, edington, elton, huntington, middleton, milton, preston, remington, sherrington, washington等等。pickwick這個姓,因狄更斯的名作“pickwick papers”而為人所熟知。wick原來是“村”的意思,有時轉化成wich,所以住在綠樹成蔭的村子裡就姓greenwich。wick有時又變成字首,有的人姓wickline, wickliffe, wicklow等。sandwich原是濱海的小村,因為是英國中世紀封建貴族的封地,所以成為家族的姓氏。derby, barby, boothby,rugby, grimsby等姓氏中的字尾“-by”,也是“村鎮,田莊”的意思。一個地區的地形、地貌、建築物和植被,如cape(峽), hill(山), shaw(古字樹林:例如英國著名的劇作家gee b.shaw), dale(山谷), everest(山峰), field(原野), forest(森林), marsh(沼澤), moor(荒野), bush(灌木叢),brook(小河),river(河流),park(公園), garden(花園),stone(石頭), reed(蘆葦), bridge(橋), well(井),tower(塔),temple(寺院),gates(大門),hall(大廳),street(街道)和house(房子)等也可成為姓氏的來源。另外,姓氏中凡以-field,-ville,-wood,-ford等結尾的,也應歸於此類,例如:schofield, radford, littlewood, prindeville。如果一個人的祖先住在湖區,人們可能就用lake, pond或pool來叫他;而另一個住在河邊,可能就姓brook或river。有的英國人姓atwater, atwood, byrode, byfield, underbrush, underwood, underhill和holmes(原意為“河中小島”),這些姓是從他們老家的地理環境產生的。村子裡的church(教堂),建在了小山上,也成為一家的姓,如winston churchill(邱吉爾)。”ham”是homestead(家宅)的縮寫,因而有denham, coningham, beecham, gresham, markham等這些姓。ley或lea在古英語中都是草地、牧場的意思。priestley是草地的所有者,farley表明住在遠方的牧場。borough是“自治城市”,同樣也成為許多家庭的姓,如gainsborough, flamborough, marlborough等。

五、姓氏與英國各民族

英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英國人”包括英格蘭人、蘇格蘭人、威爾士人或愛爾蘭人。蘇格蘭人、威爾士人或愛爾蘭人與英國人一樣不僅都有自己的民族語言,而且其姓氏也各有特點。英國中父名加”son”一詞表明血緣關係的家姓,如atkinson, dickson, gibson, robinson, jackson,johnson, samson,這幾個民族也有類似情況,只是表現形式不同。蘇格蘭人把蓋爾語(gaelic)的“mac/mc”(son of)放在父名之前,如:macpherton, macalister, mackey, maab, maevin, macarthur, macdonald, mcdowell, mcmillan。雨衣的發明者charles macitosh,本世紀30年代初期的英國首相james ramsay macdonald都是蘇格蘭人的後裔。威爾士語中的字首map-與蓋爾語中的mac同源,但最為人所熟悉的字首是ab-, ap(p), b-,或p-,也表示x x的兒子,如apphys, bryce, price,它們都意為“國王或統治者子”。威爾士人或在名字後面加詞綴-s變為姓,該姓氏在威爾士尤為普遍。john的兒子姓jones,如英語語言學家daniel jones。以個人名為詞幹借字尾-(e)s(表示所屬關係)構成的家姓還有:adams, robins, dicks, gibbs, hughes, alkins, evens, hills, woods ,roberts, edwards, philips等。愛爾蘭人也有自己的表示血緣關係的形式。一種是在父名前加“o’”(字首o’源於愛爾蘭語,意為某人的後裔),如:o’hara, o’henry, o’ connor, o’neill, o’brian, o’dell, o’connell。另一種是在父名之前加上“fitz”,意思一樣。字首fitz 是從法語fils(兒子)轉化來的,表示x x的兒子。法國諾曼底人參與了征服愛爾蘭的戰爭,後來在那裡定居下來, fitz 至今仍保留在姓氏中,所以有很多人姓fitzgernald, fitzherbert, fitzpatrick, fitzland, fitzgibbon, fitzwalter, fitzharris等。

六、姓氏與基督教文化

基督教經典《聖經》作為西方文化重要的源頭,千百年來澆灌著西方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西方文化生活的各個領域都產生了難以估量的影響。這種影響在英國文化中的表現之一就是有很多英國人的姓名源於《聖經》中的神靈和聖徒的名字。中世紀英國早期屢遭外族入侵,部族社會間混戰不斷,加上自然災害不斷,疾病的肆虐,勞役賦稅的沉重,飽受各種苦難的人民渴望和平,祈求神靈的保佑。這種想法在給新生嬰兒起名時也得到反映。父母希望在天堂找到一位神,並以他的名字給孩子命名祈求得到神的庇護。《舊約全書》中,人類始祖亞當的名字最為人們所熟悉,因而人們普遍喜歡用他的名字為孩子命名。先知以利亞(elijah)和聖徒大衛(st. david)也為人們所鍾愛。之後,從他們的名字中逐漸演變成姓氏:adamadams, adamson, adkins, aitlias; elijahellis, ellist, ellison, elliman; daviddawe(s), dawson, davy, davison, davis, day。

在《新約全書》中耶穌的使徒彼得、約翰、腓力、雅各、安得烈等名字被廣泛使用。其中尤以彼得和約翰的影響最大,這與他們和耶穌的個人關係最為密切有關。後來這些名字也成了姓氏的素材。例如:johnjohns, jones, jacks, jackson, jaggs, jinks; petterpeters, pears(e), pierce, parkin; simonsimmons, symonds, simms, simpkins; andrewandrews, anderson, andre; philipphilips, philipson, phipps, phelp(s)。

總之,英國人的姓氏相對於其名字來說出現得較晚,它是英國社會歷史發展及其文化孕育的產物。作為識別社會成員的符號系統(姓氏),它不是簡單地區別每一個社會成員,而是從一個側面折射出了英國社會發展的歷史,蘊涵著豐富的文化內涵,成為瞭解英國社會的一個視窗。加深對英國姓氏的學習及其內涵的理解則是開啟英國文化寶庫的一把重要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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