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重活一回的第一天。

到了晚上,朝歌有些睡不著了,便坐在了她那個簡潔的書桌前想事情。

桌上的幾本書,還是晚歌之前送與她的。

人家十二三歲的年紀,要麼忙著談婚論嫁,忙於算計,忙著讀書,她就跟豬油蒙了心一般,整天就知道吃喝玩樂,誰跟她玩,她跟誰好,誰誇她好,誰是她朋友。

她單手支著自己的小下巴,琢磨了一會後,翻開手中的書。

女誡。

這書看起來就有點無趣了,她隨手翻了本詩經來瞧。

即使是重活一世,沈朝歌能識的字並不多,一首詩看下來,許多字和她互不認識,她索性把不認識的字拿筆圈了起來,打算明個給霽月送寶硯時順便問一問他。

霽月那麼喜歡學習,一定沒有什麼是可以難倒他哩。

藉著請教他學問的機會,兩人也可以修復一下破裂的關係。

等把這些詩都會背了,她也可以出口成詩哩。

漸漸有了睏意,讀書果然可以催眠呢。

次日。

著了一身素白衣裙的朝歌帶著奴婢出了門。

園裡的丁香花開得正濃,有白的有紫的,香氣襲人。

她彎腰摘了一把丁香花,插在了她準備好的花瓶裡。

霽月的書桌上空蕩蕩的,大抵是年紀還小,不知如何裝飾,她倒是願意幫他裝飾一下他的書桌。

嗯,這丁香花真的好香哩。

重生第二天的沈朝歌心情不錯,鬥志滿滿,走路帶風。

今個連風都覺得特別的清爽宜人哩,吸一口空氣,心曠神怡。

所有的花都神采飛揚,多姿多采,聞一口花香,無比舒暢,令人陶醉。

飛過的雁拉了一泡屎,正好滴落在她面前,她都覺得可愛有趣多了哩,剛好給花園施施肥。

遠遠的,坐在書案前的霽月便已聽見入門的腳步聲。

他院中的門向來是敞開的,無人看守。

一年四季,除了沈朝歌有事沒事往這邊溜噠,來找他個麻煩,平日裡也不會有人過來。

一路行至此處,距離並不近,女孩臉蛋染上了緋色的紅暈。

膚若凝脂、朱唇櫻紅,她若不說話便是一位極美的仙女。

她捧著丁香花而來,笑眯眯的喚他:“大哥,我來時剛採的花,送你的,你聞一聞,可香了。”

她把花湊了過來,滿臉天真可愛。

他身形微微後傾,才避免被她用花戳到臉上來。

“就擱這兒了,你一邊讀書,一邊聞著花香,心情就會好很多哩。”

她自作主張的把花瓶擺放在一角,見他好像沒有什麼異議,便又打了個響指,身後的婢女把寶硯和她帶的書以及食盒都送了過來。

東西都放下後,朝歌擺了擺手,她的婢女也就都退下了。

“大哥,知道你愛讀書,這寶硯送給你了。”

他看著她。

她的行為舉止太過匪夷所思。

她知道他會心有疑惑,可該解釋的她已經解釋了。

“大哥,燕窩還熱著哩,你趁熱喝吧。”

她把食盒開啟,取出燕窩,點心,乖巧的送到他面前。

他挑著眉冷呵一聲,問:“沈朝歌,你這是在討好我嗎?”

沈朝歌猛點頭。

“討好一個卑賤的養子,不怕失了你嫡出小姐的尊貴身份?”

沈朝歌一把又抓住了他的雙手,緊緊握住,一臉痛悔:“大哥,我已經真心悔過了,你就原諒了吧,咱舊事不要重提了好不好?”

“……”他好像不是一個不記仇的人。

她又情真意切:“你既是大伯收的養子,且上了祖譜,就是我大哥,就是我親哥了,長兄如父,從今以後,我會把你當作我父親一樣好好孝敬你的。”

“……當你父親孝敬我?”

本是好事,可這話怎麼聽怎麼彆扭呢。

沈朝歌堅定的握著他的手點頭:“從今以後,誰若罵你就是罵我爹,我一定會護你到老。”

“我謝謝你了七姑娘。”他欲抽回自己的手。

“不要那麼見外,叫我朝歌,或者七妹妹也好。”她依舊緊握著他的手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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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女子十有九寒,她的手總是格外溫暖。

“那就叫句爹聽聽吧。”

她一臉為難,怎麼會如此刁鑽哩,她可叫不出口。

“那就磕三個頭吧,證明你的孝心。”

她手不覺然鬆開了。

“不是長兄如父嗎?這很讓人為難嗎?”

他一臉的譏諷,仿若在嘲笑她的虛情假意。

“不為難,一點不為難。”她立刻站了起來。

“大哥,磕了這個頭,咱們之前的恩怨就一筆勾銷了,從今以後你就真是我長兄了。”

他點頭。

就看這位心高氣傲又蠢又笨又壞的七姑娘會不會真的磕這個頭。

朝歌也就不再猶豫的跪了下來。

磕個頭而已,這有什麼難的呢。

她這是放長線,鉤大魚。

她以標準的姿態磕了三個頭。

霽月看著她,眸色微動。

再抬頭時,她面無異樣的跪坐到他面前,拿起桌前的燕窩。

“大哥,趁把燕窩喝了吧。”

“不是長兄如父嗎?那就伺候長兄喝吧。”他稍微調整了個姿態,跟大爺似的要等著她喂。

這是故意刁難她哩。

喂他喝口燕窩,這是什麼難事嗎?

朝歌端起來,摸了一下碗,應該不燙了。

她端了碗走過去,離他近一些,準備喂他喝燕窩。

他倒是真的一點不客氣,由著她喂了幾口,聽她討好的說:“大哥,你要是喜歡,我以後天天給你送燕窩。”

“好。”

喝過幾口後,他說:“不喝了,剩下的你喝吧。”

朝歌望了望還剩下的小半碗燕窩,放在了桌邊:“我來時已吃飽了。”

她才不要喝人剩下的。

霽月便伸手端了那半碗燕窩,拿了勺子說:“張嘴。”

“……”他的勺子已送到嘴邊了。

她閉著嘴不敢張開,這勺子可是霽月用過的,她才不要用男人的東西。

很髒的哩。

雖然前一世也吃過更髒東西,夕歌故意讓下面的人給她吃不乾淨的食物,但能過錦衣玉食的生活,誰還要再回到過去。

霽月冷呵一聲,虛偽的丫頭騙子。

他把碗放在桌上了,問她:“嫌棄?這就是你的孝敬?”

“……”朝歌有些糾結。

“既然沒有誠意,就滾吧。”

他還發起脾氣了哩。

沈朝歌不想他發脾氣,為了表示自己不嫌棄他,她端起碗,一口把燕窩給悶了,解釋:“大哥,我只是來時吃太飽了。”

她立刻又絞盡腦汁的搜刮一圈:“大哥博學多才,見識多廣,文武雙全,雄韜偉略,怎麼可能會有人嫌棄大哥呢。”

她幾時成了馬屁精了。

他臉色好看了不少,毫不謙虛的說:“博學多才,見識多廣,文武雙全,雄韜偉略,你說得對,算你有點見識,是不是突然對哥哥崇拜得五體投地了?”

沈朝歌一愣,哪有這樣誇自己的。

面子還是要給的,立刻衝他眨了一下眼,一臉崇拜討好:“大哥你將來升官發財了,一定不要忘記我這個妹妹哦。”

她家世代從商,無人做官。

不是不想做官,是沒做官的本事。

士農工商,商人的身份最低賤,但商人又是最會賺錢的。

錢賺得太多,家裡無人做官,這錢就沒有保障,就要給當官的交保護費。

為了得到官家的保護,讓她一世無憂,祖母為她擇了一門親事,韓太守之子,也為此沒少給人家送銀子,結果人家謀的是她整個沈家的銀子,最後還不要她了。

她有一瞬間的走神,失神。

霽月便捏了一下她吹彈可破的臉,捏疼了她。

她回過神來。

霽月的手掌心是真糙,有長繭哩。

“大哥我把護手膏帶來了,我幫你擦一下吧?”

她立刻從身上掏出護手膏,一把抓過他的手,擠出來倒在他手背上。

“……”這是又嫌棄他了。

看在她還算盡心盡力連護手膏都帶來的份上,也就不和她計較了。

她仔細的就著護手膏幫他把手搓了一圈,從他手上的老繭來看,是常握劍之人了。

霽月常年住在這一角一落裡,從不惹人注目,沒想到竟是苦練出一身的本領。

她仔細塗抹著,看著他的手,他骨節分明,比她的手不知道要長多少哩。

“以後淨過手後,便把這個塗到手上就可以了。”她聲音不覺然柔和,真心覺得前一世的霽月過得實在可憐。

他在沈家這麼多年,默默無聲,無求無欲,從不爭強好勝,也從未人關愛過他。

她還欺負他。

霽月問她:“你也都這樣幫別的哥哥抹手?”

沈朝歌忙搖頭:“沒有。”

別的哥哥無須她關懷,何況她與二公子四公子關係也不好哩。

“你聞一聞,你的手現在可香了。”

無須去聞,他也能嗅到,女孩子家的玩意兒,確實可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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