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朝歌對霽月幹的壞事,恐怕三天三夜也說不完。

她對霽月左右看不順眼的時候,絞盡腦汁的靠近他,捉弄他。

可任憑她使盡百般手段,打在他身上都好像不痛不癢似的。

等到他真去還擊之時,已分不清是愛是恨。

此時,霽月看著眼前的朝歌,一會覺得她不真實,這般的性情不像往日的朝歌了。

一會又覺得她是真實的,身上還是有著朝歌的影子的。

她從未在他面前這般討好賣乖過,她從來都是刁蠻任性,蠻不講理,又蠢又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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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忽然百般討好,他沒有欣喜若狂,沒有受寵若驚,他就是很平靜,再多的疑惑也都壓在了一雙平靜的雙目之下。

他太瞭解朝歌了。

一位12歲的小姑娘,能如何呢,他也不信她能翻出什麼浪花來。

“研墨吧。”霽月把筆取了下來。

朝歌一愣,當意識到是在說讓她研墨時,她忙應了聲,應下又忙解釋:“我可能研得不太好哩。”

平日裡也是難得寫字的,即使寫字,也是由奴婢來研墨。

“一回生二回熟。”

好吧,這還能是什麼難事嗎?

朝歌取來墨寶,順手準備加點桌上的茶水,就聽霽月說:“研墨要用潔淨的水,不可用茶或熱水,研墨用水,寧少勿多……”

慚愧,朝歌趕緊去取清水。

等她加上了些許墨後,趕緊用力幫忙研墨,又聽他說:“研墨輕重快慢要適中,磨的人姿勢要端正。”

朝歌微微挺直了腰桿,趁機拍馬屁:“大哥果然是博學多才,我要多和你學習。”

“這是基本常識。”只有她這個笨蛋才不懂吧。

不懂就對了。

“直著打圈,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隨意亂磨。”

她實在毫無章法,他不能不出言教導。

在他的教導下,她很快就有模有樣起來,他便執筆寫了幾個字,朝歌一邊研磨一邊看他寫字,也不失時機的拍他馬屁:“大哥你字寫得真好看,你也教我寫字吧。”

“哪裡好看了?”他似隨口一問。

“哪都好看,一如大哥的人這般,霸氣威武,玉樹臨風。”她胡謅,實在也形容不上來。

果然人都是喜歡被拍馬屁的,她一番話誇下來,他臉色明顯好看了不少。

他忽然把筆給了她:“你寫。”

“我字寫得不好看。”再看過霽月的字後,她有點不太想獻醜了。

“不好看才更要多寫。”

“那我就獻醜了,一會由大哥也指點幾句,我也好改正一下。”

她一臉的求知慾,人也謙卑起來,絲毫沒有往日的各種趾高氣揚。

接了霽月遞來的筆,她隨手翻了一篇詩經,抄了起來。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於歸,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於歸,宜其家人。

就這幾個字,也是費了她好一會的時間,好不容易寫出來,也是歪歪扭扭,跟狗爬似的。

“你寫的字你都認識嗎?”他一邊飲了茶,問她。

明顯的有譏諷之意。

她假裝聽不出他的譏諷,說:“這些個字我倒也全都認得,就是難解其意。”

“大哥,你講給我聽一聽吧。”

看她現在充滿了求知慾,不是那隨時都能和他撕咬的野貓了,倒是讓他心情愉悅了幾分。

霽月沒有立刻給她講這是什麼意思,他隱隱覺得這豆蔻之年的人,讀這些書是不是早了點。

又想這首詩和之前她問的那首不同,這一首說一說也是可以的。

稍微思量過後,他也就逐句講解了一番。

朝歌跪坐在他面前洗耳恭聽。

霽月長的可真好看,眼睛又黑又亮,像寒星,透著絲絲的冷漠。鼻子像個山丘,真想爬上去。薄厚適中的嘴唇看起來很軟。

公子端方人如玉。

不知道究竟是哪方明玉失落在沈家。

霽月微微皺眉。

沈朝歌這一臉詭異的表情,直勾勾的瞅著他不知道在想什麼,別拿書朝腦袋上拍了一下。

朝歌一驚。

他把書合上說:“我倒覺得還是《女誡》比較適合你,建議你多讀多學。”

朝歌點頭,順著他的話說:“我也知道女誡是本好書,我會看的。”

“大哥,你對我的字沒有什麼想說的嗎?”

“醜。”

“……”這就是他對她字的評價,一個字,直接又明了,讓她一聽就懂。

醜就醜吧,她倒也沒因為他這樣直接的批評生氣,晃了晃手裡的筆。

“你教教我,如何個寫法才會比較好看。”

霽月便掃她一眼。

“坐姿要頭正,身直,臂開。”

她忙調整了一下姿勢,讓自己坐得端正些。

“握筆的姿勢不對。”

朝歌看了看自己的手,她一直這般用筆的。

虛心求教:“那要如何個握法?”

過了一會,他朝她移了過來,手臂從她背後圈了過來,握住她的小手,在她面前的宣紙上寫下一行字。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

朝歌有幾分驚訝,霽月的手可真大呀,握得有幾分用力,令她有些疼了。

他繼續寫下。

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於歸,宜其家室。

兩人離得這般的近,霽月身上有香哩,她一直都知道他身上有香的味道。那股清香的味道真好聞,不似有的男人離三步遠就能聞到身上的臭味。

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於歸,宜其家人。

想得太過專注,她都不知道霽月在寫什麼。

她也不知道霽月這幾個字寫到最後時,莫名有幾分的胸悶。

桃樹含苞滿枝頭,桃葉茂密色蔥綠。

姑娘就要出嫁了,夫妻和睦是一家。

她也已經12歲了,再過二三年,就可以出嫁了。

她是一點不知道避嫌,還是真當他是爹了?

低首,就能看見她酒窩帶笑,還有少女的體香撲鼻而來。

“我要是能有你寫得這般好就好了。”朝歌已經回過神來,一眼便瞧見霽月已寫好的字,和自己一旁的字一對比,對她簡直是一種極大的傷害,好在她已經不是從前的朝歌了,不會為此發脾氣了,她很快把這種傷害化為一股力量。

“多加練習,會寫好的。”他聲音不覺然便柔和了幾分。

沒了以往的譏諷,反而鼓勵了一句。

乖順起來的小姑娘還是討人喜歡的。

微微鬆開她的手,他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我拿你的字臨摹吧。”霽月的字看起來和書法大師差不多。

“我的字不適合你。”他的字剛勁有力,且龍飛鳳舞的。

“你可以練習楷書,楷書的字規矩整齊,是字型中的楷模。”

朝歌點頭:“聽你的,那我就練習楷書。”明個剛好要出府一趟,她就順便買些字貼回來臨摹了。

想到明個要出府,她又忙問:“大哥,我明個要出府一趟,你有什麼想要的嗎,我幫你買回來。”

“鬥雞還是遛狗。”他言語又帶了譏諷,剛覺得她勤奮好學了,這又要出府鬼混了。

旁人家的小姐,哪個整天帶著奴婢拋頭在外,到處亂竄的。

朝歌忙解釋:“都不是,我是有正事要辦的人,我以後都不再鬥雞遛狗了。”

他沒說什麼,卻分明是一個字也不信。

氣氛明顯的有些不一樣了,隱隱覺得他好像有些不高興了。

“大哥。”朝歌側了一下身,離他近一些,拽了他的衣衫。

細小的動作就像一個討好長輩的孩子。

“這個秘密我誰也沒有說,我悄悄和你說,我明個要去見韓公子……”

“沈家的姑娘能不能矜持點?這親才定下多久,便三天兩頭的就想要約人家韓公子見面,也不怕被人小瞧了去。”

他頓時就惱了,顯而易見的在生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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