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的調查,靠近視窗的那一桌,有人看見石勇光等人出行,並且跟他們揮手,還說老石怕媳婦,肯定又是去看丈母孃了,你難道都沒聽到?”苑丹繼續發問。

“沒聽到,老劉就要胡了,我的注意力都在他的牌上。”周富道。

“兩張牌桌緊挨著,你的聽力有問題嗎?”

“聽力沒問題,但沒聽到。”周富堅決不承認。

“有桌三缺一,你為什麼不去補上?”

“我雖然是開麻將館的,平時很少打麻將。”周富解釋道。

“可根據調查,你經常出現在麻將桌上,很懂技巧,贏多輸少。”苑丹皺著眉,直接戳破周富的謊言。

“因為總贏,所以大家都不願意跟我玩,沒法子,只能去找別人過來。”周富反應也很快,立刻做出解釋。

“石勇光等人出門後,受害人石梅花,是否在裡面插上了門?”苑丹問道。

“沒有,我直接就推門進去了。”

“一個獨居的女孩,家人出門,應該會有插門的行為。”

“反對,公訴方不該用推論的方式來判斷案情。”辯護律師閆澤舉手道。

“反對有效,公訴方應該以事實為依據。”方朝陽道。

“石梅花的同村同學反映,石梅花平時會插門的,只是那次不插門,說不通。”苑丹爭執道。

“我真希望她能插門,那樣我就進不去了,後來的事情也不會發生。”周富嘆了口氣。

“被告人,你有如何解釋,受害人家的院牆上,為何留有你的腳印?”苑丹問道。

“我不知道,村裡不光我一個人穿皮鞋。”

“鞋印的方向朝裡,你是跳進去的,案發後,這才拉開門栓出來。”

“反對,公訴方的判斷,應該以警方的調查為依據。”閆澤又提出反對意見。

“在被告人的第一份供詞中,承認是跳進去的,只是後來又自己推翻了。”苑丹不滿地瞪了閆澤。

“剛開始被抓,我很慌亂,腦子混了,胡亂說的,也怕警察們打我。”周富稍顯慌亂。

苑丹的一系列提問,向法庭傳遞一個基本判斷,石勇光一家人離開,周富是知情的,他對石梅花的色心,由來已久,於是抓住了這個機會,跳牆進入院內,縱火殺人後,慌亂地拉開院門跑了。

“反對無效,公訴方可以繼續發問。”方朝陽道。

“被告人周富,描述一下受害人家庭住所的結構。”苑丹道。

“普通的三間屋,很舊,石勇光也不少賺錢,只是都貼補了媳婦的家裡。”周富道。

“無關的不用說,回答問題。”

“很簡單,三間屋,進屋就是客廳,石勇光兩口子住東屋,梅花和弟弟住西屋。”周富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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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屋內,有幾個窗戶?”

“兩個,南側和西側,不對,是三個,北側為了防寒,已經封死了。”周富道。

“有窗簾嗎?”

“沒有吧!”周富有些發矇,不明白公訴人為何這麼問。

“反對,公訴人的提問,跟案情無關。”閆澤舉手道。

“公訴方需要注意,選擇的問題,要貼近案情。”方朝陽說道,沒有同意辯護人的反對意見,也對苑丹做出了提醒。

“被告人,你在家裡,通常居住在哪個屋內?”苑丹繼續提問。

“二樓東屋。”

“東側有窗戶吧?”

“有。”

“你家的位置,在受害人家的西側,而二樓的位置高出石家的院牆,公訴方有理由懷疑,透過窗戶,你長期窺視受害人的房間,進而採取了行動。”苑丹道。

“我沒有!”周富急忙否認,額頭上卻出現了汗珠。

“反對,公訴方一直在推論案情,影響合議庭的判斷。”閆澤倒也負責人,再次舉手表示抗議。

“反對有效。”方朝陽道。

“被告人,根據警方的足跡勘察,進屋之後,你並沒有去東屋,反而直接去了受害人所在的西屋,為什麼?”苑丹問道。

“我聽到西屋有聲音,以為石勇光在。”周富道。

“撒謊,你知道石勇光不在家裡,所以直接去西屋,試圖猥褻受害人的目的非常明確。”苑丹道。

“我沒有,就是判斷錯了。”

“女孩子的屋內,怎麼能聽到男人的聲音?”

“她在看影片吧!”周富急忙解釋,顯得有些慌亂。

“你大概忘了,受害人是個愛學習的孩子,根本就沒有手機。”苑丹道。

“對不起,我腦子有些混亂,犯下這種罪行,心裡也非常後悔,有些細節也記不清了。”周富道。

“被告人,進屋之後,受害人石梅花穿著什麼衣服?”苑丹問道。

“穿著小背心,下面蓋著被子,不想腿露出來吧!”周富道。

“她見到你闖入,做出了什麼舉動?”

“沒什麼吧,她跟我打招呼,周叔叔,你怎麼來了?”

“沒有拉被子遮擋身體的行為嗎?”

“沒有!”

“石梅花當時在看什麼書?”

“高中數學。”

“根據案發現場的記錄,石梅花的書包放在對面弟弟的小床上,燃燒物的灰燼中,也沒有紙張的痕跡,你又怎麼解釋?”苑丹追問道。

“我記不清了,感覺中,她像是在看書,也可能沒看。”周富搖頭道。

“沒看書,受害人的胳膊怎麼酸了,還需要你去揉?”苑丹非常鄙夷地說道。

“她長大了,可能在被窩裡做那個,胳膊酸也能理解。”周富忽然想到了一個理由,開口道。

“被告人,你這是對受害人的侮辱,心裡不覺得慚愧嗎?”苑丹生氣道。

“反對,公訴人不能帶著情緒去判斷。”閆澤乾脆站起來舉手。

“辯護方請坐,反對有效,公訴方不要再進行主觀判斷的詢問。”方朝陽道。

經過苑丹的一再提問,周富已經失去了進來時的冷靜,他在腦海裡,無數次構建了解釋的方法,但還是不如警方和檢方考慮的更全面。

法庭上的提問,只是用過合議庭的參考,關鍵還是警方取得的證據,周富猥褻石梅花,進而縱火,造成受害人死亡,都是不爭的事實。(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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