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葉雨,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人有如實向法庭作證的義務,如有意做偽證,要承擔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方朝陽問道。

“聽清楚了!”

“請你在如實作證的保證書上簽字。”方朝陽道。

葉雨快速在保證書籤上名字,隨後雙手遞給法警,又交給書記員趙芳芳進行存檔。

“下面首先由公訴人向證人發問。”方朝陽點頭道。

檢察員苑丹起身,先出示一份書信,問道:“證人葉雨,這封信是嚴岢寫給你的嗎?”

法警接過來給葉雨過目,她點頭道:“是!”

“他為什麼給你寫這封信?”

“嚴老師在追求我,但我覺得不合適,他有孩子,年紀也太大了。”

“你胡說,我沒有追過你!葉雨,你居心叵測!”嚴岢叫嚷道。

苑丹沒理嚴岢,繼續葉雨:“證人,這封信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到了你的手上?”

“一年前,透過郵局寄給我的。”

“之前,嚴岢也有向你表達愛意的舉動嗎?”苑丹問道。

“他送過我禮物,化妝品、衣服等,說喜歡我,但我都沒收,他是老師,我也不敢得罪他,只能躲著。”

“反對!”田雲蘇舉手,“審判長,公訴人的提問,與本案無關。”

“反對有效,公訴人的詢問儘量簡短,不要偏離案情。”方朝陽道。

“證人葉雨,你確定這封信是嚴岢寫給你的?”苑丹又問了一遍。

“確認,嚴老師的筆名就叫山可,很多同學都知道。”葉雨再次點頭。

苑丹示意法警接過這個證據,拿給嚴岢檢視,嚴岢眉頭皺得緊緊地,幾乎咆哮道:“檢察員,你這是多管閒事。這是大學,我們都是成年人,我有權利喜歡自己的學生!”

已經是前後矛盾了。

“你有權利,我們也不干涉,請確認,這封信到底是不是你寫的?”苑丹道。

“這……”嚴岢一時語噎,他甚至不明白,檢察機關為什麼翻出他這段一廂情願的失敗暗戀出來。

“被告人,確認這封信的真偽?”方朝陽冷臉道。

“這,是真的。”嚴岢終於點頭,同時也沮喪地低下頭。

信紙是進行挑選的,粉紅色,上面有一個鞦韆搖椅,坐著兩名卡漫小人,手拉著手,轉臉看向對方,都在微笑。

嚴岢的書法很好,看起來也是練過的,他雖然是高數教師,卻也是古文化的愛好者,用詞非常考究,通篇讀下來,辭藻很是華麗,也飽含著感情。

正是因為這封信像是個藝術品,葉雨收到後,才沒有丟掉,最終卻交給了檢察機關。

書信繞了一圈,重新回到了苑丹手裡,她舉著書信,指著一處道:“這裡有句話,士可殺不可辱,檢方認為,上面的殺字,跟那本《人體解剖學》上的殺字,幾乎一樣,筆劃走向,力度、習慣等,毫無疑問,是一個人所寫。”

嚴岢的腦門冒汗了,他怎麼也沒想到,檢方費勁周折,就是為了證明這個字,出自於他的手筆。

“被告人嚴岢,你對此有異議嗎?”方朝陽問道。

“有,我剛才說過,書上的那個字,我並沒有任何印象,肯定是我兒子仿寫的。”嚴岢還在狡辯。

“辯護方有異議嗎?”

田雲蘇的臉色很難看,也沒想到,檢方對此竟然做出了充足的準備,說道:“沒有!但辯護方認為,書上標註的一個字,並不能認定被告人存在教唆行為。”

“審判長,對證人的詢問完畢。”

“辯護人有需要詢問的嗎?”方朝陽看向了田雲蘇。

“沒有!”田雲蘇道。

檢方找來的這名證人,其實就證明了一個字,其它事情,也根本無需詢問,說到底,也跟本案並無關聯。

證人葉雨被帶了下去,方朝陽問道:“公訴方,還有證據需要出示嗎?”

“還有!”苑丹說著,又取出了兩張照片,拍攝地點是嚴岢的家裡。

第一張,地面上躺著一條死去的黑狗,脖頸被劃開,嘴巴大張著,地上滿是血漬。而第二張,卻是個半米高的木頭小人,脖子的位置上,有許多刀子劃過的痕跡。

“被告人嚴岢,確認一下,這兩張照片,是否都來自於你的家中。”苑丹道。

嚴岢經過確認後,點頭承認,對此,他無法狡辯,總不能說是警方故意弄一個木頭小人,放在他的家裡。

辯護人表示無異議,方朝陽等人看過之後,這兩張照片證據,又回到苑丹的手裡。

“這張照片,一刀切斷黑狗的頸部動脈,手法極為純熟,而且,嚴孟偉的力氣很大,黑狗並沒有逃脫所在區域。”苑丹第一張照片解釋道。

“公訴人,詢問與案情有關的問題。”方朝陽提醒道。

“被告人嚴岢,請回答,嚴孟偉用了多長時間,才能夠做到這一點?”

“我不記得,家裡經常被他搞得一團糟,他是個身心都受過傷害的可憐孩子,可作為父親的我又能怎麼樣?”嚴岢搖頭道。

“據嚴孟偉在供詞中交代,這條狗很健壯,是父親買來的,取名柱子,讓他出手要快,一刀致命,如果不然,就會被狗咬傷。檢方認為,受害者名叫劉天柱,為即將被殺害的黑狗,取這樣的名字,是一種暗示性的名稱。”苑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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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這純屬無端猜測,柱子這個名字很普通,我也給其它動物,取過這樣的名字。”嚴岢吵嚷道。

“沒錯,這或許有普遍存在造成的巧合性。但是,據嚴孟偉供述,他所有屠殺的犬類,都叫這個名字,你又如何解釋?況且,受害人劉天柱,小名就叫柱子,同學中也多用這個稱呼。”苑丹咄咄逼問道。

“我反對,強烈反對,這相互之間,並沒有任何關聯,我還給幾隻雞,取名香香!”

“嚴孟偉的母親就叫孟香玲,你也恨她。”

“反對,公訴方不該無理由推測。”田雲蘇也舉手道。

“反對有效,公訴方避開這個話題,接著詢問被告人。”方朝陽道。

說起來,檢方的這種推測,不能稱之為牽強,為動物取這類名字,確實有強烈的暗示性,方朝陽也暗自為嚴孟偉的母親孟香玲,捏了一把汗。

“被告人嚴岢,請解釋一下,為何讓嚴孟偉在木人的脖頸上揮刀?”苑丹展示第二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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