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珊願兒她們收到燕窩外賣袋子的時候,人都驚了,眼神都顫抖……不,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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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要不要這麼的……

奢華。

跟著時曇混,珊珊和願兒簡直長了見識,但時曇自己本身也很沒見識啊,仨人戰戰兢兢地按照袋子上醜團搜了下這家店的這份東西價格,然後……

齊齊默了。

不過不得不承認,大神把外賣叫上來以後,的確把她們剛剛的緊繃感都沖淡了很多,洗去了憤怒,現在正好凌晨左右,其實還有時間浪。

幾個女生原本是要把大神叫的東西吃完,吃著吃著,就掀過了剛剛那些情緒,竟然按照原本那些計劃如期嗨皮了起來。

一起看劇、看綜藝、吃吃喝喝,試今天買的衣服、首飾,不是特別瘋狂那種吵鬧的嗨皮,卻依舊高興得翻了天。

在酒店睡了一晚,第二天中午才退房。

一回到學校時曇就跟大神見了面,大神看著她眼下有隱隱的青黑——昨晚上嗨皮到三四點,不夠睡了。

一見到她,看她臉上情緒還沒有什麼陰霾,大神就問她:“論壇上的帖子,你打算怎麼處理?”

偷拍照片放上論壇這事兒,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先前的沒有涉及什麼惡意,有關大神的帖子他也一直未管。

但這回不行,且不說偷拍時曇是在週六,時曇在校外的時候。

那女生放肆至極,偷拍的是時曇的正面照,而且發的那帖子是帶著內涵的惡意的,他們不可能就這麼不管。

時曇和願兒一樣,也是法學系的學生,對帖子那樓主的所作所為,最知道觸犯了哪些她的那些權利。

要認真起來,她是可以告對方的。

那個帖子在沆大論壇的熱度,已經足夠標準。

所以大神問的,就是她是否要去告那個帖子的發帖人。

透露著一種,如果她要告發帖子的那女生,他就叫人幫忙的意思。

時曇已經想過這個問題,那帖子發得不懷好意,原先她告對方侵犯肖像權也完全佔理,只是,還在大學,她不想做出告同校同學這種誇張的事。

最近因為跟大神走得近,她在學校已經引起很大的注意,時曇不想再在同學間引起議論。

更何況,雖然氣人是氣人,但被拍這種事在日常生活裡還是不少見,而且還有關鍵的一點是,論壇上發帖子的那個人,很聰明。

她沒有明確說時曇是和哪個男生一起開一房,私生活不檢點這種話,所以如果要告她,也只能告侵犯肖像權和名譽權,大致跟網上那些明星告的差不多。

告這個做法還是太誇張了,所以時曇想過以後,不決定真的告人了。

尋常人其實也不想惹上官司,無論告還是被告。

只是,時曇決定不告人,卻不等於就這麼算了,“我準備去申請查出發帖人的真實身份,然後舉報給學校。”

時曇跟大神說了自己的決定,其實還要告到那人的輔導員那兒去,總之她不鬧出學校,卻也要討個公道。

“嗯,”大神對她自己的決定和處理,並不插手,只道:“我幫你把人查出來?”

時曇搖頭,“我自己到論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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