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說著,老闆端了兩杯用一次性杯子盛著的茶水過來招呼,對歐陽道:“老闆來啦,今天吃點什麼?”

歐陽疏竹把劃好的選單遞給他,說:“老樣子,多放點孜然和辣椒,快點上,我們趕時間”,扭頭問閔洋:“你吃辣嗎?”

閔洋沉默片刻,說:“吃辣,多放點。”

老闆應著走了,歐陽疏竹環顧四周,對閔洋道:“你別看這地方小,越是藏在巷子裡的小店,味道越是地道。”

閔洋抽出兩張紙巾擦桌面,說:“我不是懷疑這裡的味道,我是懷疑你的愛好,你平常一個人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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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疏竹不假思索道:“當然不是”,說完像說錯了話似的掏出手機看,他的態度忽然反常,和剛才去接閔洋時判若兩人。

過了一會,他說道:“對了,我想起來一件事,方銳是不是在皇朝會所裡上班,我上次去那看見她了,打扮的妖豔至極,我跟她打招呼,她還不理我。”

閔洋的心咯噔了一下,皇朝會所,正是何啟請客那天他們去的地方。這麼一說,那天晚上他看到的Candy真的是方銳嗎,他很想向歐陽疏竹問的更詳細些,方銳確實在那裡上班嗎,確認沒有看錯嗎,然而話到嘴邊,他拼命剋制了下去。

閔洋沒有接話,歐陽疏竹道:“我知道你現在做律師賺不了幾個錢,但你也不能讓你的女人到那種地方上班吧,那賺的是什麼錢,你心知肚明,你實在缺錢,問我借嘛。”

閔洋道:“我說了,我不記得方銳是誰了。”

歐陽疏竹指著他的鼻子哭笑不得,“你呀,你說說你,那今晚你就回家住,明天我找兩個人把你的狗窩搬了。”

閔洋道:“你憑什麼做我的主。”

歐陽疏竹道:“憑你說假話。”

閔洋道:“哪句話有假?”

歐陽疏竹道:“你不是為了方銳,你住在那鬼地方幹什麼。”

閔洋道:“我研究水稻品種啊。”

要不是香噴噴的羊肉串適時擺上了桌,歐陽疏竹差點把桌子掀了,閔洋拿了一根放進嘴裡,辛辣的調料味瞬間在味蕾間爆發,刺激的鼻腔發酸,酸的他忍不住快落下淚來,往事如潮水湧向沙灘,一發洶湧不可收拾。

大學的寒假總是來的特別早,早上起的特別晚,他還在被窩裡沉睡,母親過來叫他起床,迷糊中只聽母親說:“閔洋,起來接電話,是方銳打的。”

他一下子清醒,從床上一躍而起,不敢相信的問:“是誰?”

他母親一字一句道:“方銳的電話。”

閔洋光腳從臥室衝到客廳,激動和興奮溢於言表,“喂,是方銳嗎?我是閔洋。”

半晌,在電波的滴溜溜中傳來方銳細微的聲音,“是我,對不起,這麼早給你打電話。”

閔洋忙道:“沒事沒事,我早就起床了,你說。”

電話那頭再次無聲無息,像是特別為難似的,閔洋安慰道:“方銳,沒關係的,有什麼需要我做的嗎?”

方銳道:“我們能見個面嗎?”

閔洋道:“當然能了。”

方銳道:“那我在人民路的超市前面等你。”

她掛掉了電話,閔洋急匆匆的趕回房間換衣服,他母親眼睜睜的目睹兒子打了雞血般活躍,一件件衣服從衣櫥裡飛出來,左選右挑沒有中意的,又著急趕時間,忙的滿頭大汗。

他母親冷靜的拎起一件外套說:“穿這件吧,你舅舅在英國給你買的。”

閔洋伸手接過來,轉念丟到了床上,拿了一件在大學門口的地攤上買的衛衣套上,推著腳踏車破門而出。待到了約定的超市,方銳已經在了,她雙手揉搓衣襟,難為情的說:“你來了。”

閔洋忘記了回應,不由自主的盯著她的臉看了半天,直看到自己的臉紅了。

兩人都低下頭,方銳一言不發的走在前頭,閔洋跟在後頭,她的身上飄出香水味,是茉莉花的香味,聞著很成熟,彷彿她是一個大女人了,可她的背影明明是個瘦弱的小女孩。穿過了一條馬路,方銳立住腳,說:“到了。”

她的頭更低了,衣襟快被她搓破了,閔洋抬頭一看,是派出所。他有些詫異,但等著她主動開口,無論在她身上發生了什麼,他依然喜歡她,無論她讓他做什麼,他都會義無反顧。

方銳小聲道:“我弟弟被抓了。”

閔洋懵了,急著問道:“他怎麼了?犯什麼事了?”

方銳望向閔洋的眼睛,她的眼睛裡滿是愁雲和雨水,說:“閔洋,你懂法律嗎?”

閔洋搖頭,“我學工科的。”

方銳哽咽了,“你學習那麼好,你應該懂吧。”

閔洋無言以對,他真後悔沒有去學點法律,悔的腸子發青,說:“能告訴我發生了什麼嗎?我們一起想辦法。”

方銳道:“我弟弟犯了強姦罪。”

閔洋驚呆了,方銳道:“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閔洋辯道:“不會,怎麼會呢,再說跟你也沒關係”,他急於表明態度,以至於音量高的嚇人。

方銳道:“那你說我該怎麼辦,我爸爸讓我想辦法,我該怎麼做。”

閔洋道:“你別急,我來想辦法,我來想辦法。”

顯然方銳需要一名律師,可道哪裡去找呢,似乎也沒有熟悉的學法律的同學,他在腦海裡飛速搜尋,在方銳楚楚可憐的目光裡,他想著即便天塌下來了,也要為了她撐上去。

“對了”,閔洋叫起來,“我叔叔在A市,我聽他提起過他的公司裡有法律顧問,我們可以去找我叔叔!”

方銳悲傷的臉上露出崇拜,也開心起來,“真的嗎?我們可以找他幫忙嗎?你叔叔會幫我嗎?那法律顧問還在嗎?”

“會的,會的,我叔叔一定會幫忙的,你放心,我會請他幫忙的。”閔洋語無倫次,說:“我們現在就坐火車去吧。”

方銳高興的要跳起來,兩個剛步入大學的年輕人單純的以為找到了律師,方銳的弟弟就會沒事了。他們擠上公交車到了火車站,再坐綠皮火車到了A市,然後坐地鐵到了閔洋叔叔的公司。

碰巧閔洋的叔叔在,法律顧問也在,這位法律顧問是A市知名的律師,他聽方銳講了事情的全部過程,說她弟弟是和他的女朋友發生了性關系,現在是女方報案,在真相沒搞清楚之前,並不能枉定位強姦罪,並且她弟弟才十五週歲,按照刑法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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