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九年,五月,辛酉。

這日發生了一件大事:應國公府走水,好在無風,剛一起火就被發現,且起火的房間緊鄰後園水池,就近的水源給滅火提供了便利。最終,只燒燬了三間屋子。

在沒有高壓水槍之類專業救火器具的唐代,能有這樣的救火效率,實屬難得。

第二日,六月壬申,聖上派了近侍去往國公府,還帶了賞賜,以表慰問。

這是表面上的大事。

還有兩件事,在水面之下攪弄著暗湧。

應國公府的火剛滅,刑部、大理寺、京兆府同時收到了萬年縣衙送來的調查文書。

這份文書不僅闡述了對清河王李孝節殺人案的調查結果,更指出應國公打著太子旗號劫持院閣女子,有損太子名譽,至於應國公是否還有其他目的,萬年縣衙廟小,實在無權過問此事,因此懇請刑部審理。

與調查說明一併送到刑部的,還有杏花的屍體。

萬年縣令雖未明說杏花被誰所害,卻列出了一項間接證據:

縣衙官差“無意間”發現杏花屍體時,她就躺在應國公府的一輛牛車上,且屍體被埋在草料下,明顯是要拉去處理。

萬年縣衙的態度很明確。

你們都怕得罪權貴,案子壓我這兒,行,我認了。

可現在該查的我都查明了,牽扯到太子的問題,矛頭全部指向了應國公,有事兒大家都往應國公頭上推,那麼大的靶子可比萬年縣衙靠譜多了。

誰若再擋著此事上達天聽,等其背後的陰謀發作,聖上發現自己被矇在鼓裡,大家都沒好果子吃。反正萬年縣衙廟小,不怕的,你們這些廟大的頂不頂得住龍顏大怒,我管不著。

短短一日,三處衙署的最高長官無不是急出了一嘴燎泡。

萬年縣衙偷偷辦妥的第二件事,便是將玄遠從秦王府接了出來。

死者為大,就算王府規矩再多,也不能扣著死者家屬不讓奔喪。且秦王向來通情達理,得知玄遠的姐姐遇害,秦王立即派人將玄遠送至萬年縣衙,負責送人的秦王手下還對杏花的案子表達了關心。

只是關心,毫無越矩過問之意,完全看不出秦王這邊是壓根不知道刺殺之事,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閆寸第一次覺得,或許,秦王府是這裡面水最深的地方。

破案時的緩緩抽絲剝繭,與隨後的迅速移交相比,頗有虎頭蛇尾之意。但這已經是最妥帖的做法。

誰讓吳關幹出縱火這種荒唐事。移交案件也是出於堵住應國公之口的目的,無論他是什麼立場,先讓他沾一身騷,無暇來找萬年縣衙算賬。

縣令罵閆寸時噴了三斤口水。

閆寸冤枉啊,但他總不能實話實說,這樣就有“將問題往並無公職的白直身上推”的嫌疑,他會鄙視自己的。

他帶出來的人,闖了禍,鍋自然由他來背。

閆寸捱罵時,吳關正跟安固分錢。

安固很忌憚閆寸這個新添的手下,他惜命,不願接近一個瘋子。

但他很快就認可了吳關,因為吳關將從應國公府得來的賞錢平分成三份,他自己,閆寸,安固各一份,公平公正公開。

閆縣尉眼光就是毒,這小郎君果然不是什麼瘋子,瘋子怎會如此上道兒。

很快,安固就跟吳關勾肩搭背起來。

甚至,吳關等閆寸捱罵等得不耐煩了,提議先去跟玄遠聊聊,安固直接給他開了綠燈。

牢房內,玄遠盤腿而坐,閉目,不緊不慢撥著手上的一串菩提子,看不出情緒。

“玄遠師傅,您節哀。”安固開場。

玄遠睜眼,道了一聲“勞您費心”,很冷淡的樣子。

吳關席地而坐,與玄遠面對面,“杏花為何遇害,你比我們清楚吧?”

“瞭解一些。”

“說說。”

“好。”玄遠收起菩提子,道:“隨師傅入秦王府接受供奉,乃是半月前定下的事,寺裡頗為重視,認為這是一個跟皇室緩和關係的好機會。

眾所周知,四月聖上推出汰令,京師僅可留寺三所,觀二所,諸州各留一所,其餘盡皆罷免。這將使無數僧、尼、道士、女冠被迫還俗,自然被僧道及信眾抵制,雖然後來汰令不了了之,但終究傷了和氣。

佛門希望藉助秦王向聖上表達忠心,修補裂痕。

能承擔這樣的使命,我既榮幸又忐忑,每日都在與師傅討論講經的內容,以及到了秦王面前該如何說話。

可就在我們入秦王府的前一天,有個乞丐向我遞了封信,信中說我姐姐在他們手上,若我藉著接近秦王的機會殺了他,就放我姐姐活命。

接了那封信,我坐立不安,便去環彩閣打探姐姐的訊息,閣主告訴我,姐姐幾天前被人帶走,至今未歸,環彩閣也在找人,而且,清河王還因此殺了一個人,出了一樁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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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便知道,信上所說十有八九是真的。

今日已到了最後期限,若我今日還不對秦王動手,他們就要殺了我姐姐。

我正一籌莫展之時,得知應國公來到秦王府做客,應國公的一名僕役偷偷向我遞了訊息,說我姐姐已經被救出來了,還說我姐姐就在應國公的馬車上。

我立即奔出王府,見到了姐姐。

姐姐對我講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我知道有應國公保護她,終於放了心,可是……”

玄遠閉目,唸誦了一會兒大悲咒,眼縫內隱隱有淚光。

待淚幹了,他才睜眼,繼續道:“不是已安全了嗎?她為何突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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