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長劍,完好,無需修復。”秦暮沉聲說道。
秦暮話音剛落,就發現,自己又回到了大殿上。
“啪啪啪”書生在畫卷中拍手道,“好,好,好!我終於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務了!”
書生說著話,眼中露出了欣喜之色,竟還閃著淚光。
“謝謝你,孩子,我終於解脫了。”書生看向秦暮,柔聲說道。
秦暮一臉的疑惑,看著書生,書生一笑,解釋道:
“我只是臨仙大陸的一屆書生,當初,我所在的村子被屠,恰好被經過的主人所救。
主人是臨仙大陸修道宗的人,聽聞修道宗被滅,趕了回來,恰巧救了我。從此,我便跟著主人四處遊走。”
“等,等等,你說,補天靈尊是修道宗的人?”秦暮驚訝地說道。
“對,你知道修道宗?”書生問道。
“冒昧地問一句,補天靈尊的名諱為何?”秦暮並沒有回答,反問道。
“秦曄。”書生說道。
秦暮一時間說不上話來,秦曄是他的一位先祖,不過,他只是當初宗主收的義子。
這秦曄不僅修復天賦極佳,修煉天賦也很好。但是,當他達到臨仙大陸最高境界的時候,就無故消失了,再也沒有回來過。
現在想來,當初秦曄應該是去了凡塵界,至於為什麼沒有回來,秦暮也不知道。
“你,怎麼了?”書生問道。
“沒,沒事的。”秦暮回答,他並沒有說出來,畢竟這個相當於他的秘密,連至親之人都不能說的秘密。
“在三千年前,我就開始跟隨著主人了。我本就沒有修煉天賦,但主人對我很好,幫我報了仇,還給我各種靈物。
我修煉有成,還是一直在主人身邊。兩千多年前,主人被他的兄弟劉健偷襲,身消道死。
主人並不希望修道宗的傳承沒落,讓我們幾個追隨者帶著傳承,分別前往了幾個大陸。
其他的追隨者都已經完成了任務,解脫了,只有我,一直都找不到傳承者。
如今,終於找到了,我也能解脫了,在這裡的兩千年,太無聊了。”書生並沒有計較秦暮的反應,繼續說道。
秦暮沒有想到,自己最後得到的,居然是自己家的傳承,雖然有些好笑,但是,這種感覺真的很美妙。
書生手一揮,將一本書送到了秦暮面前,秦暮接過來,翻開的第一頁上寫的就是--修道宗,三個大字。
秦暮左手託著書,右手有些顫抖地輕輕撫摸著這三個字。
他繼續翻著書,書上第一頁就寫著:本尊名為秦曄,乃修道宗第一百零九代宗主的義子,靈號補天靈尊。
本尊被奸人所害,恐傳承不復,特留下此書。望傳承者將我修道宗的傳承,發揚光大。
我修道宗的修復術,比之凡塵界的也不差分毫。
所以,本尊將修道宗的修復術與凡塵界的修復術融合,並略做更改,即使沒有覺醒眼眸,也可成為修復師,望後者仔細閱讀。
秦暮看到這裡,並沒有繼續翻下去,他把書合上,放回麒麟護臂中。
看來,自他死去,再到轉世重生,已經過去了三千年了。原來臨仙大陸,也是凡塵界的下屬大陸。
之前,他還想過回去看看,但如今,三千年過去了,結識的朋友早已不知道輪迴了幾世,仇人的名字也早就被刻在墓碑上了,那裡,已經沒有什麼值得他留戀了。
不等秦暮繼續感慨,見他收起書,書生就繼續說道:
“由於你第三輪試煉完美完成,你現在除了可以拿走主人留下的寶物外,還可以,再從之前的寶物裡,任選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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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去往凡塵界前夕,還可以再來這裡,將其他東西全部拿走。”書生說完,將一枚拳頭大小的紅色晶體給了秦暮。
“由於你是最後一個接受傳承的人,主人留下的至寶,也就只剩這一個了。
我大概跟你說一下這個至寶。這至寶當初就連主人,也沒有弄清楚,它是做什麼的。
主人殺死一隻妖獸,把這枚晶體放到妖獸屍體上,都能將屍體的血肉精華以及靈晶全部吞噬,還能反饋給主人極其精純的靈氣。
而且,如果將靈氣灌入到晶體中,就會在主人身上形成一層紅色的鎧甲。
這晶體吸收的屍體越多,所形成的鎧甲也就越堅固。主人總感覺它還有別的用處,可惜主人已經沒有機會再進一步研究了。
我希望你能好好研究這枚晶體,它會帶給你很大的好處。”書生交代完,就讓秦暮去第二關的寶物裡,再次選擇兩個東西了。
剩下的寶物裡,還有靈空艦、光影斗篷、衍靈焰、落仙筆。
秦暮很喜歡那個靈空艦,靈空艦是補天靈尊秦曄在一個古蹟裡找到的飛行靈物。
在凡塵界是有類似物品出現的,被稱為靈氣飛舟,速度慢,體型大,而且,低等級的靈氣飛舟是沒有護罩的。
這樣看來,這個靈空艦是很珍貴的。有了這個東西,在出行方面,一定很輕鬆,還比較安全。
而且,一旦擁有了靈空艦,那他就可以擁有飛行的能力,這真的很有誘惑力。
但是,這靈空艦,需要靈石作為能源。在封靈大陸靈石是一種很稀有的寶物,不可能用來作為能源。
反正,去凡塵界之前,還可以再來把它拿走,目前倒是不著急。
秦暮想了想,選擇了光影斗篷和衍靈焰。這個光影斗篷和匕首,可真的是絕配。
擁有一種強大的焰種,是好的修復師必須具備的。他在熔鍊武器和煉製丹藥時,必須使用火焰,強大的焰種可以大大提高成功率。所以秦暮選擇了衍靈焰。
“你就在這裡把這幾樣寶物這些煉化了吧。”書生見秦暮選完,就對他說道。
“好。”秦暮應道。
“這個光暗斗篷和麒麟護臂一樣,只要將精神印記烙印在其中就可以了。
那個衍靈焰,需要用靈氣包裹住,然後吞下它,這樣,就可以讓衍靈焰為你所用。
至於這紅色晶體,需要你的精血,方可認主。”
秦暮按照書生的解釋,將精神印記烙印在光暗斗篷上,然後,收了起來。
秦暮接下來,拿過那個神秘晶體,翻來覆去地看了看,這是個多邊形的紅色晶體,也沒看出是什麼東西。
他輕咬舌尖,逼出一滴精血,滴在紅色晶體上,一種莫名的聯絡建立在他們之間。
一個人身上好的血液,被稱為精血。其中最好的血,乃是心頭之血,不過,並不需要真正的開膛破肚,挖出心臟來滴血。
一般而言,人們會刺破手指頭,滴出鮮血。常言道:十指連心,這樣的血,也是心頭之血。
不過,秦暮並沒有這樣,他只是咬破舌尖,口中蘊含一口精血。
人想要表達自己的想法,首先要用心去思考;其次,開口攪動舌頭才能說話,將自己的心意表達出來。
同時,吃也是要用到舌頭。人是鐵,飯是鋼,吃飯關乎人的性命;同時,服用丹藥等靈物,也同樣要用到舌頭。
因此,舌頭上的血,也是心血。更因為,舌頭柔軟,更具有活性,比手指頭上的血,更為鮮活,更加溫潤。
很少有人知道,而且就算知道,也很少有人用。因為太疼了,舌頭不能包紮,而且還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它。
秦暮希望盡力將事情做到圓滿,所以,一旦用到精血,他都會選擇舌尖之血,當初契約雲望、星遙、臭寶和墨眠的時候,秦暮都用的是舌尖之血。
這枚晶體,被補天靈尊視為珍寶,而且它真的很神秘,既然要用到精血了,那痛一些就痛一些吧。
這點小小的疼痛秦暮還是能忍受的。當初爆體而亡時,雖然只是一瞬,但那種痛苦,秦暮現在想都不願意去想。(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