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

王子也沒有注意到, 笑容越來越燦爛的羅蘭,眼裡的溫度是越來越低, 竟然真的又將話重複了一遍。

真的是一模一樣的話。

只不過。

在唐蘭的記憶裡。

唐夢被他這麼告白的時候, 感動的眼淚不斷地往下掉,任由王子抓著她的手,兩人當著唐蘭的面, 開始訴說著心裡頭如火山般爆發的感情。

然後。

所有的賓客都被感動了,訂婚儀式繼續。

至於小可憐唐蘭。

那是誰?

所有人都選擇性地忘記。

按理來說, 要替唐蘭出氣, 現在就應該任由這位一臉情深看著自己的王子抓著自己的爪子, 說他有多喜歡自己。

當場打臉對唐蘭不好的父母和姐姐。

然後再一腳將王子踢開。

這才算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一報還一報。

只是。

羅蘭低頭。

看著伸出爪子的王子。

在對方的手快要抓到她的時候,閃電般的出手, 直接掰折了王子的雙手。

不行。

她做不到。

太噁心了。

別說讓她哭得梨花帶雨地說記憶裡唐夢所說的話, 單單是讓她聽王子的深情話語,都已經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

更別說, 讓對方緊緊地抓住她的雙手。

不可能。

“啊!”

深情王子發出了豬嚎。

不過,既然已經動手了,那就不用客氣。

嗯。

她果然還是喜歡用自個兒的方式出氣。

纖細的手臂一用力,就直接將對方撂倒在地上。

接著。

抬起右腳。

高跟鞋狠狠踩在了王子的臉上。

王一天連忙跟著,看見羅蘭紅色長裙的裙襬非常大,沒有漏光, 不會被不要臉的堂兄看到後,才大咧咧地站在羅蘭的身邊,從表情就能夠看出他跟誰是一夥兒的。

當然。

也就只有王一天, 在這個時候還想著小夥伴會不會走光的問題。

反正被羅蘭用腳踩著的王子,是完全沒有那個心情。

“放開,你放開,好痛啊!”

整個人用盡全身的力氣掙扎。

然而。

踩在他臉上的那只腳,紋絲不動。

“王先生,剛才的話,我沒聽清,你再說一遍!”羅蘭彎腰,身體微微向前傾,腳下的力道加了兩分,笑眯眯地問道。

“我,我,我。”

王子已經疼得話都說不清了,一張嘴,口水就跟著流了下來。

就在這個時候,王家的人反應過來。

王子的父母,最先跑了過來,“你幹什麼,快點放了我兒子!”

“叔叔,阿姨,別著急,我將話說完,自然會放了他的。”羅蘭慢悠悠地說道:“你們放心,這光天化日之下,我是不會將你兒子怎麼樣的。”

“你先放了我兒子。”

“把腳挪開!”

王家父母很著急,正因為光天化日,這麼多賓客的見證下,自家兒子被一個姑娘用腳踩臉,估計很長一段時間都會抬不起頭來,不僅僅是兒子,做父母的他們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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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了,讓我把話說完。”

羅蘭話落,看向側倒在地上,一邊臉被踩,另外一邊臉緊貼著地面的王子。

“王先生,我不計較你有沒有認錯人,也不在意你是不是要和唐夢訂婚,至於你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我更沒有興趣。但是,你不該在這樣時候,來噁心我,這就是你的錯,記得,下次說話請過過你的腦子,不然,見一次打一次。”

羅蘭笑得一臉的冷酷,“廢物!”

“我,我。”

王子說不出話來,依舊在結巴。

“行了,不會說話,就不要說,我就當你聽見了。”

說完,看向唐夢和唐志海,劉莉這一家三口。

“你們不是很牛嗎?那就請你們能不能擦亮眼睛,看清楚,這樣的人渣也就你們能看得上,記住這次的教訓吧,能在訂婚儀式上悔婚的男人,有多渣,你們這次可以好好體會一下,也幸好這不是結婚,還沒有扯證,否則,後悔都來不及。還有,下次無論是訂婚還是結婚,都不要再叫我了,叫了我也不回來。”

唐家一家三口的臉色真的是非常難看。

王子當眾的羞辱,唐蘭毫不留情的話,都讓他們恨不得能找個地縫鑽進去,他們覺得,這一輩子再也沒有比現在更尷尬的時候。

“天天,走嗎?”

“走 。”

媽呀。

蘭蘭真是太霸氣了。

帥死了。

王一天毫不猶豫地點頭,事實上王一天的父母其實對於今天發生的事情也很高興,親兄弟,在家產面前,對方越倒黴,越丟人,他們越開心。

鬆開腳。

看著王子的臉上,有著明顯的鞋印,羅蘭感覺,腳掌心都快要起雞皮疙瘩了。

直接將高跟鞋給脫了。

“真噁心。”

羅蘭好不掩飾地說道。

“蘭蘭,穿我的,穿我的。”

王一天立刻就將他的皮鞋脫下來,羅蘭的腳比較小,穿著就跟船似的。

不過羅蘭沒有拒絕。

這一群夥伴。

男生一直都是這麼照顧女生的。

再有。

王一天也不會光著腳。

浠水酒店是王氏的產業,所以,王一天直接就讓服務人員去拿了一雙房間裡的拖鞋,穿好後,兩人齊齊地離開。

被留下的人。

好長一段時間沉默。

和王家交往的人,不管心裡是高興還是同情,他們都不會表現在臉上,溫和有禮地提出離開,儘量不讓王家的人感覺到更加的難堪。

但唐家這邊的親戚。

就完全不一樣了。

原先唐志海和劉莉與他們的差別不到,只是到了京城以後才賺了錢。

性子好的。

還想著安慰兩句。

只可惜。

他們不知道,唐家的一家三口,現在是恨不得所有人都能消失,笑容都露不出來了,臉色更是青一片紅一片,偏偏安慰的人還不會看人臉色,一個勁地說個沒完。

唐夢可以一捂臉,哭著委屈地拋開。

唐志海和劉莉呢。

這事總不能就這麼算了,即使討不回公道,也要索要一些好處的。

所以。

面對安慰他們的人。

真的是想吼一嗓子,讓他們趕緊離開。

但還有心裡頭嫉妒他們這些年發了財的親戚,說話就不要太難聽,“山雞哪怕是有了錢也變不成鳳凰,現在好了,鬧笑話了吧。”

“真是丟人啊。”

“我看著,臉都臊得慌!”

……

等等幸災樂禍的言語,刺激得唐志海和劉莉眼睛都紅了,氣得。

當然。

唐志海和劉莉雖然不是很聰明,但對付這些人,還是有辦法的,“既然覺得丟人,哪怕,四叔,你的孫子,就請你帶回去吧,我公司太小,容不下他那樣的大佛,別到時候毀了他的名聲,害得他去不了媳婦。”

一句話。

讓第一個說話的男人,臉都白了。

劉莉更是無情,“說夠了嗎?那麼,我現在告訴你們,以後,休想從我們家得到一點好處。”

說完這話。

兩人直接去找王家父母。

留下一堆後悔嘴太快的人。

可唐志海和劉莉的憋屈卻一點也沒有少。

以前態度還算好的王家人,在賓客離開後,說出的話也變得尖酸刻薄起來。

看起來。

後續的事情,還有的扯。

而最先拍屁股離開的兩人,壓根就沒有將這件事情放在心上。

繼續做他們該做的事情。

就這樣,又過了好些年。

原先的青年,都早已經到了結婚生子的年齡,只可惜,一群人,有男女朋友的都不多,更別說結婚了,好像遙遙無期。

為此。

雲歌有些憂愁。

然而。

每次一提起這個話題,所有人都看著他。

好吧。

雲歌在自我反省。

但是。

他也有他的理由。

“我有你們就夠了,到時候你們給我養老。”

哪怕是真的如羅蘭所說的那樣,他們越來越忙,相距的時間也越來越短,但每年的兩次旅行,以及中秋,春節這些重要的日子,一群人就是再忙,也是會擠出時間來,一起過的。

所以。

他們的感情,可以說不是一家人勝似一家人。

而現在的雲歌說這話,是完全沒有壓力的。

養老是沒有問題。

但是談男女朋友,結婚這個話題,一談起來,就繞不過雲歌這個大齡的單身漢。

到最後。

雲歌也就放棄了。

畢竟他自個兒對於這事也不是很在意,雖然他很希望看著這一群小朋友成家立業,但也明白,這樣的事情總歸還是要看緣分,勉強不了的。

說養老那一年,雲歌三十七歲。

正是男人最成熟,最有魅力的年齡。

只是。

在一個秋高氣爽,很適合拍戲的天氣,雲歌倒在了劇組,所有人都嚇壞了,手忙腳亂地將他送到醫院。

羅蘭是最先趕到的。

其他在世界各地的小夥伴,也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了。

“怎麼樣?”

看著手術室還亮著的燈,趕來的衛子陽等人,有種不好的預感。

“沒事,老大,雲歌不會有事的。”

只是。

等到雲歌從手術室裡被推出來的時候,羅蘭的眉頭都皺了起來,是醫院的燈光太過慘白的原因嗎?

雲歌的臉色真的是讓人很難往好的方向想。

記者其實早就在一邊候著,一片片的報道已經發回去了,現在,只是想要拿到一手訊息。

看著手術終於結束。

記者們激動得不行。

這其中,有知道羅蘭厲害的,沒有衝上去。

也有年輕的,因為這些年羅蘭一直退居幕後,不知道她傳奇事蹟的,拿著話筒,相機,攝像機等就衝了過來。

“滾!”

不僅僅是羅蘭。

就是衛子陽等人,都低聲地吼出了這麼一句話。

可是。

那群記者還不依不饒。

然後。

大軍同志就看見,好久沒見的小電棍出現在了羅蘭的手裡。

心頭猛地一跳。

多年前司令的囑咐還有蘭蘭的話冒上了心頭。

看著這些年他們一群人的幸福生活,差點就讓大軍同志忘記了,他還有監督蘭蘭的責任,心在往下沉。

雲歌和衛子陽這一群人,就是蘭蘭的逆鱗,他也不喜歡這一群記者,然而,大軍同志更擔心,在這樣的時候,蘭蘭會做出不可挽回的時候。

於是。

在這一瞬間。

大軍同志很果斷地行動了。

直接掏出了他每天晚上睡覺之前都會擦拭,卻好些年沒有用過的武器。

抵住了最前面的一名記者的腦門。

冰涼的觸感。

握著武器之人渾身上下透露出的殺氣。

都讓除了羅蘭意外的這一群人嚇了一跳,甚至有護士沒忍住,驚叫出聲。

躲在後面的記者們同樣被嚇出了一身冷汗,又不由得慶幸,尼瑪,幸好還記得唐蘭的兇殘。

只是。

他們怎麼也沒有想到。

一直跟著唐蘭的保鏢,竟然隨身帶著武器,還是那種屬於國家管制的武器。

在這樣的公眾場合掏出來。

說明什麼。

說明人家是合法佩戴的。

等等。

不能再想下去了。

作為記者。

他們雖然是屬於孜孜不倦挖掘真相,膽子不小的那一種人,但他們很清楚,有些事情,是不能去觸碰的。

嗯。

一群人立刻就決定。

以後關於這一群人的新聞,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你,你,你幹什麼?”

年輕的記者,結巴了兩下,才將話說出來。

“滾!”

大軍依舊是一臉的冷峻。

說出來的話,卻非常有氣勢。

羅蘭將小電棍收了起來,然後,對著後面的醫生和護士說道:“麻煩你們繼續。”

醫生點頭。

羅蘭離開前,對著大軍說道:“大軍同志,請轉告趙司令,我不希望在雲歌生病期間看見記者,更不希望看見任何和雲歌病情有關的報道。”

這個時候,雲歌最重要。

大軍點頭,“好。”

等到目送羅蘭他們離開後。

大軍看著這些記者,眼裡的厭惡是一點都沒有掩飾。

十分鐘後。

所有的記者都被部隊的人帶走了,不會對他們怎麼樣,只是會加強一下他們的思想道德教育,至於接受教育的時間,可能不會太短。

醫院裡。

衛子陽等人到現在都還不能接受剛剛聽到的訊息。

雲歌的身體一直都很好的。

怎麼只是暈倒一下子而已,就變成了胃癌晚期。

再三確定,不可能出現誤診的情況。

這太突然了。

雲歌正值壯年好不好?

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老大,會不會其實這就只是個夢,醒來以後,什麼事情都沒有。”

王一天問著這話的時候,努力想要語氣輕鬆一些,然而,那紅了的眼眶和哽咽的聲音,無一不透露出了他的害怕。

雲歌雖然比他大不了多少歲。

但在他們心裡,雲歌就是他們心裡,最親的長輩一般的存在,面對他們,總會囉嗦,會操心,這樣那樣的叮囑在他們每次要去外地的時候都是一大堆,也會和他們分享一些心事,在一定程度上說,他可以說得上是他們的父親。

溫和,可靠。

雖然有些優柔寡斷,性子也軟,但真的很溫暖。

所以。

一想到雲歌可能在不久之後就離開人世,哪怕已經快三十歲的王一天,也是一副害怕得,彷彿下一秒就會崩潰一般的表情。

衛子陽抿嘴。

直愣愣地看著王一天,然後,伸手,用力地掐了一下他的手臂,“痛不痛?”

不僅僅是衛子陽自己,還有其他的小夥伴都眼巴巴地瞅著王一天,想他說出一句不痛。

然而。

王一天也想給出這樣的答案,但真的很痛,“痛的。”

說出這話的時候,直接就抱頭蹲下,小聲地哭了起來。

“老大,”

羅蘭深吸一口氣,笑著說道:“你放心,雲歌不會有事的,我也不會讓他有事的,你們要振作起來,不然,雲歌看見你們這個樣子,心裡會更難受,可能會加重他的病情。”

“我知道。”

衛子陽點頭。

果然。

這一群人在雲歌醒來之前,就將所有的情緒都壓在心底。

雲歌睜開眼睛,就看見了一屋子的人,嚇了一跳,還好,他的病房是屬於特別豪華的那種,不然,擠都擠不下。

“怎麼了?”

雲歌笑著問。

“沒事。”衛子陽搖頭。

“我知道。”自己的身體,雲歌怎麼會不清楚,“就算是有事,你們也不用傷心,我這輩子,能遇見你們,是最幸福的事情,現在看著你們一個個這麼有出息,我真的沒什麼遺憾了。”

聽到這話。

就有小夥伴受不了,悄悄地走了出去,在走廊裡,捂著嘴掉眼淚。

“陽陽,我什麼病?”

雲歌笑著問道。

衛子陽沉默。

一分鐘後,雲歌依舊看著他。

“胃癌。”停頓了一下,抿了抿嘴,才補充了兩個字:“晚期。”

“呵呵。”

雲歌笑出聲。

那個笑容,很是複雜,雖然裡面的震驚,絕望甚至是悲涼,難過都是一閃而過,但看著的人,心裡難受得,好些都撇開了頭。

很快,就只有幾秒鐘而已。

雲歌就恢復了正常。

“雲歌,比別怕,有我在,不會讓你有事的。”

羅蘭笑著說道。

“好,我相信你。”

話雖然是這麼說,可從雲歌的表情,就知道他並不信的,“我們家蘭蘭,是最厲害的。”

正因為這樣。

他才有些擔心。

若是他真的離開了,蘭蘭會不會走極端,做傻事。

至少。

他覺得,現在都還笑眯眯的蘭蘭,已經有些不正常了。

雲歌真的是一位特別溫柔,特別好的人。

明明他才是得了絕症的人,卻還是微笑著安慰其他人,好像才得知的了絕症的人不是他一般。

等到羅蘭他們離開病房後。

“我們一群人輪流,四個人四個人一組,八個小時換一班,有沒有問題?”羅蘭問,病房裡有陪床,四個人一組,累得的也還可以輪流休息。

其他人搖頭。

表示沒問題。

最開始的一組就是衛子陽,王一天,徐嬌和葉卓越。

“你呢?”

衛子陽問羅蘭。

“我還有事。”

說完,羅蘭轉身就走,衛子陽看著她的背影,很是不放心,好在大軍一直跟著。

“老大,你說蘭蘭會不會做傻事啊?”

王一天有些擔心。

從雲歌出事到現在,情緒一直都很平穩的就是蘭蘭,但他從不懷疑,蘭蘭和他們這一大家人的感情。

正是因為這樣,蘭蘭越是平靜,她覺得就越是不正常。

“不會,有大軍同志看著呢。”

衛子陽皺眉,顯然,他心裡也沒底,然後,掏出手機,給其他的小夥伴發了訊息,讓他們多注意蘭蘭。

四人熬了一夜,去醫院的食堂隨便吃了點早飯,就去了病房。

走在前面,伸手推門的手停住了,衛子陽直接回頭,將食指放在嘴巴上,讓後面的三人不要說話。

豎起耳朵一聽。

本來就不好過的心,更難受了。

徐嬌有雙手緊緊地捂住嘴巴,眼淚啪啪地往下掉。

剛才還笑著安慰他們的雲歌,現在竟然一個人在病房裡面哭,聲音很小,不仔細聽的話,可能還聽不見。

果然。

雲歌才是最傷心,最難過的那一個。

事實也是如此。

病房裡的雲歌,確實是十分的難受。

在所有的小朋友離開後。

他就不用在偽裝堅強了。

這才開始消化他得了絕症這一事實。

若是在沒有遇見蘭蘭和陽陽那一群人之前,得了這病,或許,他就覺得,這是命運,不會有一絲難受就接受了。

反正那時的他,想死很久了。

可現在不一樣。

現在的他,有了牽掛,有了一堆在意的人,他都將他後半輩子的人生規劃好了,等到五十五歲的時候,就不再工作,安安心心地養老,要是有小朋友結婚生子了,小兩口都忙著工作,他也不是不能夠提前的退休,幫著他們帶孩子。

然後,等到一群小朋友都到了退休的年齡,天氣好他們就出去旅遊,天氣不好的時候,就在家裡,喝喝茶,養養花,逗逗鳥……,熱熱鬧鬧地過完人生最後的日子。

他都不明白,他到底是做錯了什麼?

絕症才會在他最幸福的時候降臨。

人果然是貪心的。

有了幸福,就想要長長久久地維持下去。

這個時候。

雲歌自個兒都是有些恨的。

他想要活著。

不管多痛苦,哪怕是絕症,他也要硬撐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至於心裡的不甘,遺憾還有所有所以的負面情緒,都用被子捂著,隨著眼淚的掉落,發洩掉,若還有剩下的,那就一起帶進棺材,無論如何,他是絕對不會給那一群小朋友留下哪怕一點點陰暗情緒的。

哭。

確實是有用的。

就是雲歌自己,也才知道,原來,哭真的是懦弱的表現,越哭似乎就越難過,眼淚也越多。

他捨不得那一群人。

所以。

他更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堅強,現在的她其實是很怕死的。

也只有這個時候,他才知道,原來,他的身體裡原來也能流出這麼多的眼淚。

一邊哭。

雲歌一邊在想事情。

他沒了。

萬一蘭蘭走了歪路怎麼辦?

就陽陽和其他小朋友的性子,嗯,很大可能性會跟著一起胡鬧,勸阻,那是不可能的。

那麼。

結局是什麼。

一群人一起蹲大獄。

又或者一群人排排站被槍斃。

想到那樣的場面,雲歌嚇得胃都痛了。

作者有話要說:  親親們 更新來了 (づ ̄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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