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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獲得了雷翊的好感, 又讓他去勾引宋二?

日了個狗!

劇情你還可以再狗血點嗎?!

那句話再次出現在了鄭之南的腦海裡——垃圾作者, 垃圾劇情, 垃圾設定!

更暴躁的是心裡把作者把劇情把系統罵了幾百遍也還是要笑著把任務進行下去。

勾引就算了, 還不能敗壞雷翊這邊的好感。

也就是說, 勾引可以,但要讓雷翊不知情, 甚至覺得他是被迫的。

然後他受到傷害, 雷翊憤怒, 從而和宋二激化矛盾,雷翊弄死或者弄殘宋二後, 也就到了劇情的重頭戲, 和宋家反目。

不過是幾句話的線索,卻讓鄭之南心情複雜了很久。

這讓鄭之南無比後悔去碰那些書, 如果知道有這樣的遭遇, 把他手剁了, 他都不會再去碰那些書。

鄭之南臉白白的想著事情。

導致雷翊走過去看到他一臉蒼白, 還以為是畫畫太久累到了。

“是不是在畫室待太久,累到了?”說完, 雷翊不由分說攔腰抱起連圍裙還沒解下來的鄭之南離開畫室, 也不嫌棄他身上還有顏料的汙跡。

這畫室是上個星期才整理出來的, 大大的落地窗, 外面就是花園,風景獨好,鄭之南也的確挺喜歡這裡,在雷翊沒有踏進來之前,他已經坐在這裡一上午了,因為每次畫畫的時候,待在這裡,有一種恍然如夢的感覺,就像沒有任務,沒有系統,也沒有穿越,還在現實世界中,能夠得到片刻的安寧。

雷翊抱住鄭之南後,鄭之南也沒有掙扎,順勢靠在他的身上閉上了眼睛。

他說:“是有一點,可能坐久了。”他現在應對雷翊已經很自如了,沒有慌亂,鎮定到誰都不知道他真正的心思。

“我不在家,你就折騰自己。”雷翊勾著唇說完低頭在乖順無比的鄭之南臉上親了親,親完又親了親他的唇,喜愛之情溢於言表。

自從他不像第一次出現時那麼抗拒,雷翊就越來越喜歡這個人,明明冷冷的,但卻不反感他的觸碰,要不是這個月太忙,他半個月之前就能把他吃幹抹淨。

不過從今天開始,他就可以悠閒一陣子了,接下來有的是時間。

鄭之南知道,有些事兒就算再抗拒,該來的還是要來,他有這半個月的時間休息,已經該感到慶幸才對。

鄭之南回房間洗了個澡,兩人一起用了午餐,用完午餐後,雷翊就把鄭之南扛到了樓上的臥室,一臉的迫不及待,跟餓了半個月的餓狼似的。

可不就是餓了半個月的餓狼。

但現在是白天啊……

鄭之南被雷翊放到床上,看到雷翊去拉窗簾,他呆呆地說:“現在是白天……”雖然知道今天要發生什麼,可現在是白天!

雷翊拉完窗簾說:“這樣才刺激不是嗎?”窗簾拉上後,房間暗了下來。

鄭之南下意識去拉被子,縮了進去。

雷翊脫了衣服後也鑽了進去,一邊說話一邊幫鄭之南解釦子。

鄭之南一張臉都憋得透紅,被這個氣氛給憋的精神緊繃,他說:“可我有點害怕。”平時那清冷的語氣終於被雷翊的逼近給迫的變了調,帶著瑟縮和不安。

雷翊就喜歡他這種需要人去安撫呵護的狀態,覺得特別戳心。

鄭之南的確有些害怕,雖然之前已經有了兩次經歷,可是之前他演了原主,便覺得是原主和他上床,現在他是原原本本的自己,雷翊也知道是他不是他。

因此鄭之南心裡的那道坎還高高的矗立在心中,他雖然安撫自己,這是必然的結果,劇情的走向就是這樣,他就算不願意,抗拒,也是沒有用的。

可害怕這種情緒,就算他不想,還是會在身體裡蔓延。

鄭之南這小可憐一樣無助的神情讓雷翊這個色中餓鬼看得又愛又憐,嘴上哄著鄭之南,身體卻非常誠實的付諸行動。

……

從下午一點多到晚上八點,鄭之南一直是在床上度過的,然後被抱著去洗澡,又在浴室待了兩個小時。

在他傷心不已,淚珠漣漣到絕望的時候想起來,這是小說的世界,小說世界裡的男人,體力都不是尋常人可以比的。

可為什麼要厚此薄彼,明明他也是男的,為什麼就不能讓他不覺得這麼累?而且為什麼他覺得自己身體比原來還敏感了?隨便一個觸碰都能再次沉溺到那種讓人顫慄的感官中。

他明明不是這樣的,不是這樣的羞恥。

一整個下午,從太陽高掛到日落黃昏再到月朗星稀,他已經無力到連手指頭都動不了,可恨的是,雷翊卻還精神抖擻。

明明之前的兩次,也沒有這麼瘋狂。

為什麼這次卻這麼持久,中間有休息過,可很快就又繼續了,完全可以忽列不計休息的時間。

作者太不公平了。

可能是太開心,事後雷翊可以說是鞍前馬後,親自做清潔工作,床髒了後,直接抱著人去了另一間乾淨的房間休息,還說這幾天要好好陪陪鄭之南。

鄭之南差點脫口而出:“不用陪,你忙你的,我一個人可以。”好在他知道自己身不由己,任務在身,忍了。

隨著鄭之南被雷翊吃幹抹淨,好感度從原來的90直接飆升到了98,好感度越到上面越難積累,但雷翊在鄭之南面前,幾乎已經無所遁形,他的臉上,眼裡,是明眼人都能看到的喜歡和熾熱,無時無刻都想把鄭之南帶在身邊,有句話叫做,恨不得拴在褲腰帶上,雷翊現在就是這個狀態。

鄭之南看到這樣的雷翊知道,他該走下一個劇情了。

雷翊雖然想把鄭之南拴在褲腰帶上,但工作上有很多事不方便讓鄭之南看到,所以也就是心裡想想,不過除了工作時間外,雷翊幾乎都和鄭之南黏在一起。

所以鄭之南要怎麼撩宋二,只能是雷翊在談生意的時候。

雷翊現在手裡的專案已經到了尾聲,所以需要再去一趟日本,這次去日本,要待大半個月,所以鄭之南的機會,也就是在這個時候。

他已經不想再拖延下去,拖延下去意味著要在這個世界久一點。

雖然不知道下一個任務會是什麼樣,但他在這個地方已經呆膩了,只想快點離開。

雷翊前腳帶著手下離開,鄭之南就在自己的圈子裡打聽最近有什麼新鮮事,不動聲色的去搜尋送宋二這個玩咖出沒的地方。

現代社會就是好,不需要專門去找人查,只要你想知道,只要你有人脈,可能刷個朋友圈就知道你在意的人在哪裡出現。

鄭之南輕輕鬆鬆得到可靠的訊息,宋二晚上會出現在常去的那家酒吧玩,有人在酒吧裡搞了個大派,宋二也會到場,說是已經請了一批嫩模暖場,另外當然也少不了小鮮肉,總之今天晚上似乎很熱鬧。

像這樣的圈子,只要長的可以,進得去那家會員制的酒吧,這樣的派對來去自如,根本不需要什麼身份證明或者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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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進入到那樣高階酒吧的人,都不是什麼小白,不怕你來,就怕你不敢來。

有人知道鄭之南想去後,一個原主之前就玩的比較好的朋友約鄭之南晚上一起,這個朋友是被一個富二代包養的健身教練,兩人是在健身房認識的,被看上了後就過上了醉生夢死的生活,玩的比鄭之南大多了,而且因為是個顏控,所以對鄭之南特別有好感,屬於就算原主不理他,他也對原主掏心掏肺,殊不知原主跟他聊完天,轉身就跟別人吐槽他土醜,也不知道那個富二代喜歡他什麼。

後來鄭之南跟這個愛笑的男孩子接觸後發現,雖然皮膚黑黑的,在別人眼裡可能是土,但性格不拘小節,有點呆,玩的又開,鄭之南也覺得他挺可愛的,大概那個富二代就是喜歡這股可愛勁兒。

而且說是黑,其實就是健康的小麥色皮膚,只是在美白成風的這個圈子裡,不是大家崇尚的冷白皮而已。

約好了時間後,鄭之南沒怎麼打扮,簡單的白色T恤,黑色九分西裝褲,休閒鞋,簡單的像是去公園散步,而不是參加什麼夜場派對。

但這一身一進派對就成為了不少人的關注點,因為太清流了,這派對上不管男的女的,除了有頭有臉的一些富家少爺沒有塗脂抹粉的愛好,其他人都是濃妝豔抹,連男生都有不少化妝擦口紅的。

雖然男女化妝自己樂意就行,但有些人就是對這樣的不感興趣。

一時之間鄭之南這一身清清爽爽的可不就成了清流。

最重要的是他天生麗質難自棄,氣質也優雅,應該去聽音樂會而不是在這樣烏七八糟的派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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