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沖話說得仗義,又堅持了原則,若是再強求於他,倒是強迫他不仁不義。

史進哀求之計未成,和秦瓊面面相覷。

吳用輕輕拍拍史進和秦瓊,明知故問地道:“這鹽池如此之大,食鹽可謂取之不盡,怎會難以調劑?”

林沖本已開口答應幫忙,現又改口,雖是出於無奈,卻也很是尷尬。吳用此時發問,倒是給了林沖一個解釋的機會,以免被朋友誤解自己不仗義。

“吳先生,您讀過書,我給您算算,您就清楚了。”

林沖掰著指頭,算了起來。

林沖心細,管理鹽田十分認真,此處有多少鹽農、多少塊鹽田,如數家珍。

鹽池曬鹽,方法簡單。開闢鹽田,溝渠引鹽池滷水入鹽田,日曬而得粗鹽。

林沖一筆筆算著,大田小田各多少塊,大小田每田可出鹽多少。夏日每天可曬多少,冬日日照短,可得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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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晁蓋旗下,鹽梟鹽販,大者稱“道”,小者稱“條”。大道有幾,小條多少。每月配給各條各道的鹽量,共有多少。

一筆筆算下來,果真如林沖所說,每月曬出和配出的鹽量基本相當,實在難以調劑。

若是強行給史進加配,必須削減甚至斷掉其他條道的供給。

“吳先生,您看,林沖不是不想幫忙,實在是幫不上啊。”

吳用理解地笑笑。“吳某理解林教頭難處。不幫我等,情面上過不去,是不義。幫我等,壞了晁天王規矩,亦是不義。”

林沖差點說出“理解萬歲”來。

“那,若是我們不要成鹽,林教頭肯幫忙否?”

“不要鹽?”林沖不敢置信。鹽置他於兩難境地,對他而言,現在只要不提鹽,別的都好說。“要錢,林沖二話不說,傾囊相贈。若是還不夠,林沖願意拉下麵皮,出面去找晁天王討借,全記在林某賬上!”

吳用挑起大拇指,讚道:“林教頭夠義氣!”

林沖臉一紅。

吳用又立刻道:“只是,我們不能要這錢。”

林沖又懵了。“那、那到底要什麼?”

“鹽礦。”

“鹽礦?”

“沒錯,也就是鹽石。”

“鹽石?”

鹽石,鹽池附近多得是,是鹽湖滷水與泥土等雜物混合板結而成。鹽石含鹽很高,但需要熬煮加工,浪費人力和柴火。

鹽池的鹽場,均不採用此法,而是用簡單易行的晾曬滷水而得食鹽,雖多耗費些時間,卻節省人力。

“你們要鹽石,自己回去熬煮嗎?”

“是。”

“可是,販運鹽石,必須用騾馬馱運,極易被官府發現啊。”林沖說完,突然意識到事情不對,“你們不會是……”

史進趕緊打斷林沖:“教頭,咱們只是幫朋友,何必管那許多。”

“怎能不管?我們不能行有悖道義之事!”林沖辯道,他口中的道義,自然是江湖規矩。他已經意識到,吳用秦瓊要的鹽量如此之大,而且還敢販運鹽礦,一定有官府的關係。

鹽池有規矩“賣賊賣寇不賣官商”,這就是林沖所說的“道義”。

吳用上前一步,緊盯著林沖的雙眼:“林教頭也是豪俠之人,行俠仗義,是江湖之道。救人危難,更是天下之道。我等販鹽,便是救人於危難,否則,成千上萬的人,將因買不起鹽、買不到鹽而生病甚至喪命。”

林沖默然。

吳用更進一步提點林沖:“一邊是江湖之道,一邊是天下大道,孰重孰輕,不用多說。難道林教頭只肯守江湖之道,而棄天下大道?”

“這……”林沖的臉漸漸脹紅。

“教頭!”史進開口,一指牆邊的槍桿。“教頭俠義,更有一身本事,難道只想著每天耍著大槍,扎扎鹽蠅解悶?”

這又說中林沖心事。

“唉……”吳用嘆道,“林教頭蟄伏於此,猶如鯤鵬困於囚籠。誰人見此,能不扼腕?”

“你們、你們莫不是要勸我棄晁天王而去吧?”林沖腦子亂急了。

“非也。我們只是替林教頭委屈,不想看世間人說林教頭不顧天下大義。”

“是啊,教頭。”史進補充道,“我們不為難教頭調劑成鹽,只是想要鹽石,如數折算付錢。兄弟我承諾,全部用上林三官現錢!”

上林三官,是皇家鑄幣苑。漢末,幣制混亂,流通各種五銖錢。上林三官錢,分量足,品質好。史進說用上林三官錢結算,就相當於高價買鹽啊!

“這……”林沖實在說不出拒絕的話了。

吳用說的對,江湖之道雖重,但大不過天下之道。

鹽場雖有規矩,但販賣鹽礦鹽石並不破壞規矩,也不會損害其他鹽梟利益。採取鹽石並不難,只需安排少量鹽農即可。

史進仗義,用上林三官現錢結算,自己也好向晁蓋交代。換個角度說,這份買賣,相當於在原有道條之外,給晁蓋又開闢了一條財路,晁蓋不會反對。

更何況,自己把仗義的話都說出去了,人家現在不要鹽,只要鹽石,如果這個忙都不幫的話,江湖上難免傳出閒話。

世俗講名聲,江湖何嘗不是。為了維護名聲,甚至可以捨棄性命!

林沖緩緩伸出手,手背青筋暴露,手掌微微有些發抖。

“啪!”

“啪啪!”

幾個手掌,重重擊在一處……

……

鹽的各個環節,終於一一打通。

吳用立刻寫了紙條,放飛信鴿,向少主劉芒報喜。同時把詳細情況寫成書信,派伴當快馬回報劉芒。

這邊,史進和王伯當已經商量過了。

運鹽石比運成鹽費事得多,以史進一方的力量,難以保證安全。兩人決定共同出力,幫秦瓊把鹽石運至平陽。

晁蓋和單雄信兩寨販鹽的習慣是“人不過水”,正常情況,都是在涑水南岸交鹽,由鹽梟鹽販自己運往各地,途中被偷被搶,概不過問。

因為秦瓊的關係,兩人情願向北多走幾十裡,送到平陽縣。

販私鹽是重罪,史進和王伯當,是把頭、是鹽梟,從漢律角度講,他們就是罪犯。而且,闖蕩江湖,仇家很多,遠離自己的地盤,多送出幾十裡,就要多擔很多風險。

而他們之所以這樣做,無非為了一個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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