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看得出來,此時的林士豪很緊張。
只有林姿在皺著眉頭,這傢伙就算在緊張,也不至於這個樣子啊!
他會緊張的說胡話?他不緊張的時候都會這樣呢,這傢伙很有可能是故意的啊!
別說,林姿還挺瞭解她這個弟弟。
“我想土豪先生此時的開心應該多過緊張吧?”周天也加入了採訪之中。
只有這樣才能不讓林士豪在臺上太尷尬,她也是一個大好人呢!
可是……林士豪想要的是自由發揮。
“是……”林士豪還想在長篇大論,可他的話很快就被周天攔住了。
“我很想替很多新入行的創作人問一下您,您在創作歌曲的時候有什麼技巧嗎?您又是如何寫出這一首首好聽的歌曲呢?”周天又道。
她發誓,她是真的怕林士豪尷尬,而這樣一問一答就容易多了,林士豪只需回答她的問題即可。
只是這個問題對於林士豪來說並不容易回答,他不是一個正經的創作人,真的很不正經,什麼創作技巧,怎麼寫歌,他完全不懂。
不過這並不影響他扯犢子,“我個人認為,一首歌曲能夠被大家認可並不容易,這裡面有很多的因素,除了要有才華外,運氣也很重要,但最重要的還是大家的支援!”
這話也在理,運氣這東西看似不存在,可有些人的成功還真就和運氣有很大的關係。
林士豪就是一個幸運兒,如果不是大運氣,他怎麼會多了個魔鏡?
圈子裡的人也很信這個,明星迷信也不是什麼新鮮訊息了,況且這並不算是迷信。
“所以我個人認為,想要得到所有人的認可,三分天註定,七分靠打拼!”
兩位主持人很是贊同林士豪的這番話,就算是幸運兒,得到了大家的關注,那也要有真才實學才能越走越遠,所以最重要的還是自身的努力。
這話說的太好了,就在所有人要為這話而鼓掌的時候,林士豪又道:“剩下的九十分就得靠天賦了。”
要是沒有這個天賦,那肯定不適合幹這行啊,這也是實話。
可是林士豪的實話讓兩位主持人臉上的微笑僵住了,敢情是一百分啊!敢情最重要的是天賦啊!那之前還說什麼狗屁的天註定和靠打拼?
這不是扯淡嘛!
不對啊,這傢伙回答問題的時候怎麼不像剛才那麼緊張?他已經適應了嗎?這麼快?
儘管發現了不對勁,可是臺上兩位主持人來不及多想,他們突然發現,這傢伙有些難控制啊!
主持人主要的任務除了主持外,還要控制好節奏,控制現在的氣氛。
可是林士豪上來之後,一切都亂了,一切都變得未知,變得難以控制。
但不得不說,林士豪上臺了之後,現場的氣氛倒是比之前更好了。
最起碼沒有朝差的方向走,這對兩位主持人來說是一件好事。
即使是如此,兩位主持人也不敢讓林士豪繼續留在臺上了,變數實在太多了,誰知道下一秒他又會說出什麼來呢?
“我並不認為我是一個很厲害的人。”林士豪謙虛的說道:“在華夏的樂壇中我充其量是一個小學生,有很多的地方需要想各位學習,和各位前輩相比,我只是一個有音樂夢想的孩子,我也不承認現在的自己是一個合格的寫歌人,現在的我只是一個音樂的搬運工,我會繼續努力下去,努力為大家帶來更加好聽的歌曲,謝謝大家。”
怎麼又突然正經了起來?媽了個蛋,這個人還真不好控制,兩位主持人互看了一眼,他們根本就不知道林士豪下一秒會幹什麼。
沒有彩排過就是容易出現意外,而林士豪就是個意外。
“感謝土豪先生的這一番演講。”周天笑著說道,同時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那意思是你可以走了,請不要再說了,也請不要在打擾我們了,盛典還要繼續,我們還要繼續的頒發大獎。
佔用別人的時間並不禮貌,這一點林士豪也懂,雖然還沒有說盡興,可是林士豪卻懂事的點了下頭,然後拿著獎盃對著觀眾揮舞了兩下,邁步朝著臺下走去。
林士豪的離開也代表著要宣佈下一個獎項了,這對林士豪來說已經不在重要,因為他知道,接下來的獎可能會和他有關,但是絕不會在頒給他了。
這一屆的盛典,林士豪的身份只有兩個,一個是觀眾,另一個是創作人。
而盛典中的大部分獎項是針對歌手的,這與現在的林士豪無關,他沒有發行過專輯,甚至連單曲都沒有呢!
那麼繼續留在這裡對於林士豪來說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了,至於最佳男女歌手之類的大獎,林士豪可以不在關心了。
關心也沒用,又不是發給他。
能獲得一個大獎足以讓林士豪滿足了,林士豪就是在想貪心也貪心不了了。
不過話說回來,能拿一個獎回去林士豪已經很開心了,從下臺的那一刻,他臉上的笑容就沒有消失過。
“恭喜!”馮有知笑道。
雖然他也是競爭者,可是馮有知有自知之明,這個大獎不是他能得到的。
反倒是林士豪得到這個獎很正常,沒有讓馮有知意外。
“原來上臺領獎這麼緊張啊,不過感覺很爽。”林士豪感嘆道。
林姿沒好氣的看著林士豪道:“你是在故意氣誰嗎?”
那個誰說的當然是馮有知了,人家馮有知也是創作人,也是競爭者,當著人家說這話好嗎?
林士豪有些激動了,這話他應該想想在說的。
“不好意思,有知哥你不會生我的氣吧?”林士豪問道。
“不會不會。”馮有知連忙搖頭,他哪有那麼小氣啊!完全是林姿太敏感了。
林士豪也看出來了,林姿現在對他的敵意很濃,不管林士豪怎麼說都可能讓她挑出毛病來。
與其讓林姿在雞蛋裡挑骨頭,那還不如閉嘴,當然,還有更好的選擇,那就是離開這裡。
還是最後的想法最靠譜,反正已經拿到了獎,還留在這裡幹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