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舒緩的前奏過去後,李雲夢開始演唱:

“彩雲之上,

夢嚮往的地方,

倚欄遠望,

我的故鄉。

美麗的姑娘,

就在遠方,

一曲離殤,

夢中徜徉......”

她的嗓音還算澄澈,用的是舒緩的長調,幾乎沒有高音部,表現也算中規中矩,沒有什麼失誤,但也並不十分出彩。

史野浩知道,她這是在揚長避短,上次看鄧子琪演唱會的時候,史野浩就發現,這個李雲夢並不擅長唱高音。

一曲終了,王繼波笑眯眯地鼓了幾下掌:“不錯不錯,尾音嫋嫋,音樂旋律和唱功都很不錯。”說著,他看向史野浩,微笑道,“下面請史先生也唱一首原創歌曲吧!”

“好的!”

史野浩朝女助理問道:“請問能不能給我找一個可以放麥克風的支架?”

“沒問題,請稍等!”

女助理很快就拿來一個麥克風支架,擺在史野浩面前。

史野浩把話筒塞進麥克風支架裡,然後翹起二郎腿,把吉他放在大腿上,試著調了幾下弦。

李雲夢打量了一下他的吉他,唇角勾起一抹譏笑,心中暗想:這個土包子居然連伴奏音樂都沒準備,竟然只想用音色單一的吉他伴奏,這不是等著輸嗎?真是天助我也!

但下一刻,她就笑不出來了。

深情繾綣中帶著淡淡憂傷的音樂聲從史野浩的指尖流淌出來,單單是一個前奏,就讓王繼波、女助理以及李雲夢都愣住了。

這首歌好像不簡單啊!

史野浩絲毫沒有理會周圍人的愣怔反應,一邊彈奏吉他,一邊對著話筒開始演唱: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嗓音滄桑卻帶著金屬質感,就像會行走的CD,旋律就像涓涓溪水,緩緩流淌。

意境是灰白色調的,就像懷舊的老照片,但歌詞返璞歸真,大道至簡,就像愛人的呢喃,親人的傾訴,帶給人一種追憶往事的時光交錯感和舊情難忘的蒼涼感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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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史野浩已經用LV9級演技把自己的聲帶肌肉調整到最佳形狀。

而且,在大學時,他曾經自學過吉他,那時候他磕磕絆絆能彈完一首曲子,但剛才,他使用LV9級演技把自己手指的形狀調整到最適合彈奏的狀態。

所以,這首《十年》的吉他伴奏曲,也被他彈得行雲流水,毫無瑕疵。

【來自王繼波的驚值+1000000】

【來自女助理的驚值+1000000】

【來自李雲夢的驚值+1000000】

王繼波也算是見多識廣的老經紀人了,見識過不少出色的歌手和唯美的歌曲,但還是被史野浩的這首《十年》震撼到了。

這首歌無論是旋律還是歌詞,以及吉他配樂,都非常完美,如果一定要挑一點毛病出來,那就是這間小會議室比不上專業的錄音棚,使得歌聲和吉他聲有些渙散。

旁邊的女助理進入這個行業也有三四年了,少說也聽過好幾百首歌,但史野浩的這首歌還是驚豔到了她。

這首歌雖然不敢說是她曾經聽過的歌曲裡最好聽的,但也至少可以排進前十名了。

相比之下,李雲夢剛才被這首歌驚嚇到了,她完全沒想到,這個史野浩居然能創作出如此完美的一首歌曲,而她現在的心情是頹喪的,甚至是絕望的。

當絕望達到極點,便轉化為了嫉恨,李雲夢妒火中燒,真是恨不得把史野浩碎屍萬段,如果眼神能殺人,只怕史野浩現在已經千瘡百孔了!

雙方孰優孰劣,勝負已分,高下立判!

王繼波清了清嗓子,道貌岸然地說道:“剛才,雙方演唱的原創歌曲都很不錯,各有特色,李雲夢小姐擅長使用長調,配合女性特有的柔媚嗓音,顯得餘韻悠長;史野浩先生的歌曲頗有情懷,令人忍不住追憶往事,很有厚重感和滄桑感,總之,你們倆是各有千秋。”

史野浩暗想:這個王繼波打什麼太極?剛才他還說自己是個直性子,但現在完全就是在和稀泥啊!說了一大堆模稜兩可的廢話,難不成要定個平局?

對於剛才自己的發揮,史野浩是非常滿意的,自信足以擊敗李雲夢。

卻見王繼波眼珠子一轉,輕咳一聲:“這個......你們稍坐片刻,我出去一趟,待會兒就回來!”

史野浩微微皺眉,隱隱感覺有點不對勁。

過了二十幾分鍾後,王繼波終於回來了,笑盈盈地說道:“我剛才請示了一下我們梁總,他決定把你們倆都簽下來!”

史野浩雙眼微眯,這個李雲夢剛才發揮得還算可以,但和專業歌手相比,明顯還有很大的差距,但這個王繼波卻執意要把她簽下來,恐怕其中另有貓膩!

回想起剛才在一樓大廳,李雲夢趴在那個肥胖中年人耳邊諂媚的情景,史野浩暗暗揣摩,估計這個李雲夢是使用了一些見不得光的齷齪手段,才迫使王繼波故意放水,無論如何也要把她簽下來。

看來,這家公司不僅水很深,而且水很渾啊!

這時,王繼波讓女助理把兩份簽約合同分別遞給了史野浩和李夢雲。

史野浩翻開合同,一頁一頁看過去,突然有一條吸引了他的注意:簽約藝人未來十年內的所有原創歌曲,版權都歸公司所有,但藝人可分得百分之二十的收益。

這一條可真是霸王條款啊!

史野浩心想,我上一世記住的經典歌曲數不勝數,如果簽了這份合同,那麼未來十年內,基本就是在為他人作嫁衣裳,即使有所謂的百分之二十的收益,但收益多少還不是公司說了算?到時候公司內部做個假賬,我也只能吃啞巴虧。

而且,從這個公司可以透過內部關係簽下李雲夢這種毫無實力的歌手來看,這家公司的風氣也不正,又怎能指望這種公司能老老實實履行合同約定呢?

所以,這份合同,不能籤!

史野浩站起身,朝王繼波淡然一笑:“不好意思,我剛才看過合同內容了,感覺不太合適,再見!”

王繼波微微一愣,旋即滿臉堆笑道:“史先生不再考慮考慮?如果史先生簽了這份合同,那麼公司的資源就會優先向史先生傾斜,還有,下個周就可以把史先生安排進華國好聲音節目裡!”

華國好聲音?

史野浩微微一怔,如果能參加這個知名度極高的節目可是一個鍍金的好機會,說不定還能一夜成名。

但他略一思索,還是斷然拒絕道:“我考慮了一下,我還是不能籤,至於華國好聲音,我可以以個人名義參加!”

王繼波臉色微微一沉,皮笑肉不笑地說道:“史先生,我們公司在華國好聲音節目組裡認識不少人,您覺得如果不簽約我們公司,您還能有機會參加華國好聲音節目嗎?”

史野浩面色一寒:“怎麼?你想威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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