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魔獸一爪拍下,金剛也閉上了眼睛,靜靜等待著死亡。如果是被一下子拍掉整個頭,那應該不會死得太痛苦。能不用太過受罪就可以去見自己那些兄弟們去,金剛反而坦然了一些。

然而閉著眼睛的金剛忽然聽到魔獸發出了一聲嘶叫,同時感覺自己的臉上火辣辣地疼痛,一股熱乎乎的液體正在臉上流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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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死嗎?”金剛睜開眼睛,竟然看到隊長就站在魔獸的身後,一隻手抓著魔獸的尾巴,另一只手已經將刀刺進了魔獸的後腿!正是隊長這一刀,及時阻礙了魔獸的攻擊,將金剛從死亡的邊緣拉了回來!

“隊長……”金剛萬萬沒想到隊長還活著。

“金剛,快逃啊……”隊長剛剛喊了半句,魔獸便已轉過身來,一口將他抓著自己尾巴的手臂咬了下來!接著一爪將隊長按在地上,開始撕咬……

不知為什麼,聽到隊長臨死前的那句囑咐,金剛的腿忽然又生出了力氣來。他竟然爬了起來,使出平生最大的力量,拼命地奔跑著,只想早一步離開那個人間地獄!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金剛早已跑出了魔獸之林,甚至遠離了尚都鎮,一直跑到一處自己都不認識的荒郊野外,他才終於又倒了下來,癱倒在一個池塘邊。

就這樣一動不動躺了半天,金剛才慢慢翻了個身,將頭探到池塘的水面上,看著自己的倒影。他這時才發現,自己的臉上滿是凝結的鮮血,兩條被魔獸抓出的傷痕深深留在臉上,那樣子看上去就像一個剛剛逃離了陰界的野鬼。

金剛知道,是隊長最後的拼死一擊救了自己一命,不然現在自己早和自衛隊的兄弟們一樣沒命了。他不知道該責怪誰才好,責怪末都鎮的自衛隊袖手旁觀,沒有及時派來援兵?其實他知道,當時的情況,就算末都鎮的自衛隊來了,也無非是再多死幾個人罷了。那麼,到底該怪誰呢?

其實最該怪的,應該就是自己吧。為什麼在魔獸一開始處於被動的時候,沒有及時殺掉它,反而給了它狂暴化的時間?只是因為自己想活捉魔獸,可以趾高氣揚一番?隊長說的沒錯,自己真的是小聰明用得太多了,最終因為小聰明害得整個尚都鎮自衛隊全軍覆滅——除了自己,這個始作俑者反而還在苟延殘喘。

金剛慢慢坐起身來,用水清洗著自己的臉,將血跡洗掉之後,兩道傷痕更加明顯,甚至讓金剛原本還算舒服的面容變得有一點猙獰。金剛脫掉了沾滿血的自衛隊的隊服,扔到了池塘中。連自衛隊都沒了,自己還穿著這件衣服有什麼用呢?

金剛知道,自己已經不可能再回尚都鎮了。如果鎮上的人們知道他害得自衛隊全體犧牲,是絕不會饒了他的!就算鎮上的人諒解了他,他自己也不能原諒自己,沒有任何臉面去見父老鄉親了。

於是,金剛就這樣漫無目的地走著,偶爾遇到個小村莊,就進去討些吃的和水,找個地方休息一下,便繼續向前走。途中遇到了好心人,還幫他在臉上的傷口抹了些藥,不至於因為傷口感染而要了他的命,但是留下疤痕是跑不掉的了。

直到有一天,金剛發現自己不知不覺中來到了一座大城市。這座城市比尚都鎮要大上很多倍,各種建築也非常氣派,到處一片繁華景象。金剛隨便找人問了問,才發現自己竟然無意間來到了阿旺那的都城瑪州!

“這裡是瑪州啊!應該離尚都鎮很遠了吧……”金剛在心中想著,“走到這裡,應該再沒有人認得我了。那麼,不如就留在這裡,改頭換面開始新的生活吧!”

憑金剛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去報名參加王家衛隊,然而魔獸之林的慘烈一戰,讓金剛一下子懼怕起了戰鬥,那是他第一次在戰鬥中真真正正面對死亡的威脅!這種感覺他一輩子都不想再經歷第二次了!

於是,金剛找了一間廉價的簡陋房子住了下來,開始了每天流連於酒館的生活。當然,無論是喝酒還是生活都需要錢,而金剛又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他便利用自己雙手極快的速度去想辦法弄錢。小偷小摸,或是耍一些江湖騙術,總之每天弄到幾個金幣銀幣,填飽肚子再痛飲一番還是沒問題的。金剛絕不出入高檔的酒館,那裡一般都聚集著城內有錢有身份的富人,不過可以讓他得手的機會極少,就算有這樣的機會,萬一失手了便會死得很慘。因此他只出沒於一般平民和窮人才去的低階小酒館,那裡彙集了形形色色的人,除了大聲的喧囂、刺鼻的酒味,還有各種賭局,恰恰是金剛最容易弄錢的地方。每一次他也不會多弄,只要夠了自己用的便收手,轉天再需要錢,他就再偷再騙。

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了將近六年,金剛也從一名精神的自衛隊副隊長一下子變成了一位消沉頹廢的酒鬼。他覺得這樣的生活很好,他可以什麼都不去想,只要大口喝酒,一直喝到昏睡不醒。這裡沒有人認識他,更沒有人知道他的過去,每一個都是和他一樣嗜酒如命的人,各自有各自的心事,各自在各自的酒精裡麻醉自己。

某天晚上,金剛像以往一樣,在小酒館裡獨自喝酒,剛喝到微醺,一名身穿白衣的青年男子忽然走了過來,就坐在了他的對面。

“這位兄弟是叫金剛吧?”那人突然開口問了一句。

金剛心中咯噔一下,但表情上沒有絲毫變化,只是略微抬起眼皮看看對方:“什麼金剛?”

“我的名字叫花仙,想找你聊聊。”那人一直對金剛微笑著。

“你找錯人了!”金剛不耐煩地擺擺手。

誰知花仙並沒有離開,而是繼續說道:“金剛,尚都鎮自衛隊副隊長,在鎮上小有名氣,是隊裡的骨幹力量。六年前,自衛隊執行任務途中,全隊行蹤不明,直到現在不知所蹤。”

金剛沒有說話,只是直勾勾地看著花仙,心中暗想:“這個人到底是誰?他怎麼知道我是誰?還知道我是做什麼的?”

花仙沒有理會他,而是繼續說道:“沒猜錯的話,自衛隊是被魔獸之林的魔獸全滅的吧?”

金剛一下子從座位上站了起來,指著花仙:“你……你到底……”

“別緊張,坐下說。”花仙示意金剛冷靜一點,“這件事情並不是什麼絕密的事,你不要忘了,曾經有人活著見到了魔獸,而且被你們護送離開了。”

“那個……那個財主大叔?”金剛忽然想到了他,“對啊!他見到了魔獸,之後我馬上安排人把他和被救的那個孕婦一起送出去了。他是知道我們在密林裡面遇到魔獸的……”

“不只是他,還有護送他離開魔獸之林的四名自衛隊隊員,也得以活命。”花仙不緊不慢地說著,“事後他們曾經回到魔獸之林,沒有看到魔獸,卻看到了滿地的屍體和殘骸,他們才知道,自衛隊全軍覆滅了。於是他們將這個噩耗當成秘密,沒有告訴任何人,所以尚都鎮的百姓直到現在也不知道自衛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那……那你是怎麼知道的?”金剛問道。

“說來也巧,六年前我曾經去那邊辦些事情,無意中撿到了一件被扔掉的破衣服,上面還有些許血跡。我覺得奇怪,便將那件衣服帶在身邊,誰知恰巧在尚都鎮遇到了倖存的四名自衛隊隊員之一,他一眼便認出那件衣服是副隊長金剛的,而且還將魔獸之林的事情偷偷告訴了我。所以從那時候開始,我就覺得他所說的故事裡,這位副隊長金剛並沒有死,而是逃了出來,不知藏到了什麼地方。”

“那你怎麼知道我就是金剛?”

“那名隊員和我說起過副隊長金剛的模樣,我都記在了心裡。”花仙說道,“幾天前我就無意碰到了你,感覺你很像他所說的金剛,只是比他形容的瘦了一些,頭髮長了一點,而且臉上還有兩道傷疤。可是——如果推斷為這兩道傷疤恰恰便是被魔獸弄傷的,那麼不是更加證明了你的身份麼?於是我就觀察了你幾天,發現你嗜酒如命,和那個隊員說的分毫不差,我才來試探你的。”

“哼哼……”金剛笑了一下,“幹嘛?你是為了顯示你這個人有多聰明麼?你知道我是金剛了又怎麼樣?有人僱你找我嗎?”

“當然沒有,我只是很好奇,當初你是怎麼從魔獸的攻擊中逃脫出來的?”花仙笑道。

“管你屁事啊?老子功夫好跑得快行不行啊?”金剛不耐煩道,“你從坐在這裡就一直說一直說,你哪怕喝口酒呢?這是酒館啊老大,你不喝酒跑到這來,會被人笑話的知不知道?好了,沒事你就走吧!”

金剛的話還沒說完,花仙忽然將一樣物件放在了桌子上:“看看這是什麼?”

金剛斜眼一瞟,頓時瞪大了眼睛!桌子上放的,竟然便是魔獸的一隻爪子!

“怎麼……怎麼回事?”金剛呆住了,他確定自己不會認錯,這只爪子撕碎了他多少兄弟,還在他臉上留下了傷口,他是絕對不會忘記的!

“我親自去了趟魔獸之林,找到了隱藏在那裡的魔獸,已經將它殺了,這只爪子你應該是認識的。”花仙答道,“自衛隊的仇,我已經幫你報了,接下來我們可以談了吧?”

金剛此時的面色稍稍緩和了一點,此時他知道這個叫花仙的男人實力很強,強到可以將整隻自衛隊都沒能搞定的魔獸打敗。但是他卻沒有絲毫的懼怕,他的直覺告訴他,這個花仙至少對他沒有任何惡意。

“你想談什麼?讓我回報你嗎?”金剛打了一個酒嗝,“你都這麼厲害了,還需要我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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