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離彷彿對十一娘與毛維的爭執並不關心,他是全場唯一一直關注著嫌犯的人,當然沒有錯過丁梧亮受那“質問”後如釋重負的情緒變化,不過陸離也早料到今日丁梧亮必定不會那麼輕易便承認罪供,所以他先審的是丁駟,這也算是一招奇手。

大周律法,雖也對訴訟程式做出了一些限定,嚴格來說,一般不許越級提出訴訟,比如本案,當由晉陽縣衙初審,報州府複審,再請刑部核決,可事實上有許多地方官員都享有特權,比如陸離及晉王府得到了太后授權,便完全可以直接過問各縣刑案,說得更明白些,不許越級告舉的規例實際上是限制起訴人,只要地方長官先有主張,那麼便不存在越級一說。

又如律法規定不能隨意刑訊,看似保護民眾權益,實際也如虛置,因為只要主審官員認為有確鑿罪證,而嫌犯又拒絕認罪,刑訊也就成為了理所當然的手段,屈打成招的事司空見慣,甚至有人被刑訊致死,只要沒有御史彈劾,主審官員並不會受到任何追究。

至於主審官員審理案件過程,除了兇器等實證以外,主要依賴“五聽”,簡單概括便是透過察顏觀色捕捉當事人心理活動,判斷證辭是否可信,這便給予了司法官極大靈活性,怎麼審訊嫌犯、人證,順序如何,是否允許雙方當庭辯論,等等等等其實都可由主審官員根據情勢自主安排。

而在目前來說,負責屍檢的仵作是由賤民擔任,地位十分低下,雖不代表仵作沒有真才實學,可因為位卑言輕,就算發覺蹊蹺,也不能左右案件走向,因為驗屍筆錄可並非仵作寫成,他們的專業意見很有可能不被採納。

故而此時,其實所謂罪證確鑿,完全是由主審官判定。

要說來,毛維曾經擔任過大理寺卿,應當察覺陸離先審丁駟必有用意,可他當年任職司法官,完全是因為韋太后的政治需要,根本就對刑審一竅不通,除了審決裴鄭逆案,並沒有別的“實戰”經驗,所以這時完全沒有察覺,他們那些所謂的“亡羊補牢”之策,落在認真負責並頗懂刑審技巧的陸離手上,可謂漏洞百出,一無是處。

“嫌犯丁梧亮,可識原告鄭遠?”不待丁梧亮更多時間參悟毛維那番提醒,陸離先是循例一問。

只簡簡單單一個問題,卻讓丁梧亮愣怔當場。

“還不據實回答?!”陸離加重了語氣。

“本不認識,眼下當然是認識了。”丁梧亮慌忙解釋:“我聽說鄭遠誣告我殺人,當然要問個明白,才知他是我家佃農。”

“七日前,即承德四年二月廿六日子初,你率家丁婁虎等十三人,夜闖靖平坊鄭遠賃居處,是為何故?”

關於這事,丁梧亮倒不需要串供,立馬便有說辭:“只因憤怒鄭遠誣告,便是想教訓他一番。”

“你是何時聽聞鄭遠舉告一事,又是怎麼聽說?”

“就是二月廿六日大早便聽說,我有一個長隨婁豹,與太原府衙役姜大牙交好,姜大牙聽說了這事,便通知婁豹。”丁梧亮這時只圖自己脫身事外,哪裡還顧得上什麼長隨衙役,將這些人都連盤託出。

因為今日庭審,丁牢則一早也趕來府衙外聽候訊息,又因忽然准許公審,他一路擠了進來,劉力自然要給他方便,然而作為旁聽,他當然沒有單另設座的資格,丁梧亮被押上刑堂時,壓根便沒注意見老爹居然也在人群當中,更別說這時,他站位在前,老爹坐席在後,就更加看不見老爹急得衝著他的後腦勺呲牙咧嘴了。

丁牢則這會兒,真是恨不得當眾提醒,可想到連毛府尹說了那句“公道話”,都險些被晉王驅逐出庭,他要是敢吱聲,說不定立馬坐實了兒子故殺之罪,急雖急,也只好乾瞪眼。

陸離沒有急著拆穿丁梧亮與丁駟口供的矛盾處,繼續問道:“那麼你又是何時打聽清楚鄭遠暫居之地呢?”

“廢了一些周折,不過午時也便察探清楚了。”丁梧亮本就張狂,意欲滅口前壓根就沒細想過怎麼讓自己脫罪,對於這些細節只以為不幹要緊,哪裡知道他這一實話實說,毛維早前的解釋立馬便被推翻。

“你既午時便知鄭遠居住靖平坊,為何等到夜深人靜時才往爭鬧,既無殺人之意,又何故令人攜帶兵刃?”陸離又問。

這問題倒是將丁梧亮問住了,好一歇沉默。

陸離這回倒不急,由得他思索辯辭。

“是因被家父勸阻,故待到夜深,才方便私自行為。”這理由倒也說得過去,順便擇清了丁牢則。

然而佩帶兵刃的質疑,丁梧亮便只好狡辯了:“晉陽丁為豪族,歷來崇武,莫說教訓佃農,便是去妓家飲宴,家丁也都是佩有兵刃,難道佩有兵刃,便一定為了殺人?”

如果丁梧亮背後長了一雙眼睛,這時便能見到諸如孟九郎等人不無嘲弄的目光,簡直已經視他為必死無疑了。

稍懂得點“五聽”的人,這時大約都明白主動權已經盡被薛少尹掌握。

然而陸離卻仍然沒有拆穿,而是一揚手中的供辭:“嫌犯丁梧亮,這是你經王妃盤問,所作供辭,由你簽字畫押,承認故殺鄭遠子鄭康,並企圖將鄭遠一家殺人滅口,然而你卻在庭審時翻供,你可知這意味著什麼?”

當然是晉王屈打成招!!!

可這句脫口欲出的話,卻變成了如鯁在喉,丁梧亮壓根便不敢說出來。

陸離又將供辭拍在案上:“你當日招供道,是因侍妾丁氏受其父丁伍挑唆,告知你鄭遠子鄭康不服管束,誹議晉陽丁苛扣佃農收成,你便帶著丁駟等人,往農莊對鄭康施以毒打,並當著鄭康祖父面前,將其毆殺,還承認後來用了刀匕割喉,這些口供,與鄭遠父陳述相符,你既說你在鄭遠告官之前,甚至不知有此戶佃農,為何卻對案發事實知之甚詳?”

丁梧亮更是啞口無言。

其實他也不是不能狡辯,只要說晉王妃逼迫他在已經寫成的供辭上簽字畫押即可,然而丁梧亮一眼睨見晉王陰森森的目光,這話讓他怎麼敢當眾說出?

他已經是被晉王的狠毒嚇破了膽,就算暫時能脫身罪控,但為此指控晉王妃,將來晉王哪裡能饒得過他?只怕躲去天涯海角,都逃不過晉王的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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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鄭遠一介賤民,要說晉王府與他勾結,硬要誣陷他這豪族子,在場這麼多人,也都會拆穿是他在狡辯。

然而眼見有一線曙光,丁梧亮卻又不甘被問刑罪,掙扎道:“少尹明鑑,小民當日之所以招供,是因……是因心生懼意……不瞞少尹,小民的確早便聽聞鄭遠子被毆殺,可這事當真不是小民指使,是丁氏,對,就是丁氏!丁氏因為其父丁伍不平,指使丁駟等人將鄭康毆殺,事後小民得知,因丁氏苦苦哀求,才代為隱瞞,後因鄭遠告官,小民心慌意亂,是欲趁夜威脅他撤訴,不想卻被晉王府兵丁逮拿,小民一時糊塗,為免受更多刑罪,才胡亂招供了。”

隱瞞罪行並非死罪,連從犯都算不上,丁梧亮這時只望能夠息事寧人。

“人犯丁梧亮,可確定你今日當場供辭為實?”

“不敢再有狡言。”

丁梧亮這時倒睨見了毛維等人急怒的目光,但他只以為這位還在氣惱晉王妃早前的當眾質疑。

他當日欲殺鄭遠一家滅口,根本沒有想過會受刑審,當然也不會與眾多從犯串供,再者丁梧亮從前哪有被押受審的經驗?怎會想到老爹會讓丁駟背這黑鍋,而就算他想到,也無法做到與丁駟口供完全一致,陸離將人犯分開詢問,又明知丁梧亮不敢攀咬晉王府,從二人口供中找到漏洞便是理所當然了。

接下來提審之人便是丁伍,他不知丁梧亮說了些什麼,供辭當然與丁駟一模一樣。

這下子別說豪貴子弟,便連馬大叔等平民都恍然大悟了。

陸離這才讓丁梧亮主僕三人同堂受詢,自是不顧毛維的複雜神色,申明主張:“三名主要嫌犯,供辭出入甚大,本審以為,證辭均有隱瞞,丁駟、丁伍聲稱丁梧亮並不知情,然而丁梧亮卻一口咬定他是在為丁伍瞞罪,而原告又堅稱丁梧亮當日在場,為主使毆殺被害者,鑑於丁梧亮竟能供認兇器,與原告陳述相符,故本審支援原告供辭,毛府尹,嫌犯拒不認罪,依律可再施刑訊,今日不能審斷,此案延後再宣結果。”

不待毛維發表意見,丁梧亮先就急了,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毛維受了晉王妃喝斥,卻連嘴都不敢還一句,這要是還被刑訊……

賀燁適時大笑兩聲:“甚好,本大王最感興趣之事,便是刑訊了。”

丁梧亮只覺毛骨悚然,竟當著眾人的面,一腳便踢響丁伍:“都是你這刁奴,是你這刁奴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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