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的動作頓時僵持在半途,心中別提有多驚恐了,沒敢回頭,卻是突然語鋒一變,化身舔狗:“其實唐姐這樣給我的感覺不錯,人長得漂亮也就罷了,心地還特別好。她不想讓我們開在這裡絕對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街坊鄰居。這種人,在現在這個年代還能找得到幾個?”

在林十一鄙夷的目光中,胖子還在繼續:“所以,我們要尊敬唐姐,愛護唐姐,不管最後我們誰贏了,都得對唐姐好點。”

“走了。”

林十一直接抬腳,朝門外走去。

胖子忙回過頭,然之傻眼,隨後暴怒。

“林十一,你個狗賊,我要殺了你……”

……

接下來的一天,林十一和胖子便率先去採購了一些生活用品。

比如,床,洗刷用品,茶桌,電器,傢俱,以及貨架等等。

畢竟,晚上他們是要住在店裡的。

隨後,依靠著胖子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二人又找到了紅白事物的批發地,並且統計出了需要之物,交了一部分貨款,接下來,就只需要坐等貨到了,

接下來,二人又來到了廣告招牌店。

對於店名這事,二人都抓破了腦門,卻也沒想出個滿意的名字。

“胖子我覺得,用紅白事店這四個字,簡單明瞭沒錯,可實在是逼格欠缺。”

“那麼,你覺得?”

“我覺得,最好的非紅白老店莫屬了,你想想,紅白,也簡單明瞭,老店,隱隱間有老牌子風範,靠得住。”

“瞎扯淡。”

林十一突然想起之前自己前兩天擺攤跟兩位神棍所說的名字,好像正好適合。

於是,這個店,最後決定取名為‘護佑士多店’。

然後在大門處貼上一些風水算卦,紅白事物的廣告字,就一眼可看出來了。

不過,也虧林十一想的出來,還士多店呢?

弄好一切,已經到了下午,二人回到店裡,將店鋪裡裡外外都打掃了一遍,又將床榻茶桌貨架等物悉數擺放好,天色便暗了下來。

做完這一切,二人累的坐在新買來的沙發上一動也不想動。

“你們吃過飯了沒有?沒有的話一起刷火鍋喝酒去。”

歐陽笑著走了進來,但是自來熟的很。

“好啊好啊。”

林十一和胖子舔著嘴角應道,中午二人就簡單的吃了個快餐,這會,早餓得前胸貼後背了。

要不是歐陽相約,估計二人又是點個快餐應付了事。

“不錯嘛,才一天不到,就準備了這麼多東西。”

一道笑吟吟的聲音在歐陽後面響起,令熟悉聲音的歐陽嚇得跳起,回過頭,手中擺了個比武打架專用的手勢。

看著紅唇嘴角始終帶著笑意的唐詩韻,歐陽沒好氣的道:“一聲不響的,要嚇死人啊你。”

唐詩韻神色輕蔑的瞥了歐陽一眼,道:“我可以理解為你這個動作是要挑戰我嗎?”

“別。”歐陽擺擺手,看到林十一和胖子直愣愣的目光,這才知道失禮丟臉了,忙負手而立,神色高冷道:“沒空,哥哥我要請兩個新鄰居吃飯去。”

說罷,歐陽嘴裡又補充了一句:“別想跟來蹭吃,沒你的份。”

“哎,我這暴脾氣。”

唐詩韻頓時橫眉豎眼,雙手拉著衣袖,一幅要動手打人的架勢。

歐陽腳下退了幾步,嘴裡道:“哎哎哎,君子動口不動手啊。”

“我是專動手的女子。”

唐詩韻說完,就準備欺身而上,不料她揹包裡的手機響了。

“喂。”

接通電話後,唐詩韻臉色微變,隨即招呼都沒打就快步離開了。

“哼,算你跑得快,不然我歐陽今天說不得就要來一記辣手摧花了。”

看著走遠的唐詩韻,歐陽昂首挺胸硬氣的說道。

林十一和胖子為之傻眼,好熟悉的臺詞啊!

回過頭,看著眼神異樣的二人,歐陽又道:“這個女人一點自知之明都沒有,不知道我是好男不跟女鬥嗎?搞得好像我怕她似的。好好的大家閨秀不當做母老虎,也不怕以後嫁不出去。”

林十一和胖子很辛苦的憋住沒笑,嘴裡也出聲附和道:“就是,不過我們男人哪能跟女人一般見識呢,歐陽哥,帶我們吃飯去吧,餓死了。”

歐陽的臉色這才好看了幾分,拿出一根煙叼在嘴裡,依舊痞帥痞帥。

歐陽帶著二人來到一家大排檔,點了一鍋刷羊肉,又要了一箱啤酒,就天南地北吃著聊起。

男人嘛,幾杯酒下肚,交情就起來了。

喝花酒,聊女人,這是男人比較喜歡做的兩件事。

說白了就是喝酒吹牛打屁,喝到份上再提提當年勇,定個一年賺他一百萬的小目標,泡上多少女人。

“歐陽哥,這個唐詩韻,唐姐,好像很不簡單啊?”

趁著三分酒意,林十一不經意的問道。

“對對對,這個唐姐給我的感覺就像一個千金大小姐一樣。”

胖子也出言道。

從今天的交談中,唐詩韻的舉手投足之中,無一不顯露出一種難言的氣質,完全不是區區一個小小內衣店老闆可以解釋的。

就連眼前這個歐陽,也給林十一一種難以言明之感。

歐陽臉色微紅,一手拿著酒杯,一手捏著香菸,道:“她啊,聽說就一富二代,因為不喜歡被安排去繼承家裡的公司產業,所以,就自己跑出來開內衣店體驗生活了。”

“這也行?”

敗家任性啊!

碉絲出身的兩人完全理解不了,三觀都要被顛覆。

好吧,不說她不懂眾生疾苦,只是每個人的路不同罷了。

一口喝下杯子裡的啤酒,林十一又問道:“那你呢,歐陽哥,聽口音,你好像不是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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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喝得差不多的人,都有故事。

這個時候問事,基本是有問必答。

歐陽臉上帶著回憶之色:“我啊,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在我還是個翩翩少年郎的時候就來到了這裡,因為小的時候啊,我怕冷,早年聽說南方天氣不錯,錢又好賺,女人又多,唉,不說這個,喝酒。”

這個答案略帶敷衍,明顯不夠,但最後一聲嘆息,卻很有滄桑感。

林十一也識趣的沒去追問,只是默默地把酒倒滿,繼續碰杯,一切好與不好,都在酒裡。

這才是第一天認識而已,而歐陽卻會主動邀請吃飯,這也就夠了。

愛情也好,友情也罷,都要隨緣。時候、交情到了,一切自來。

若是未到,多問,只是徒增討人嫌罷了。

有相交莫逆,也有君子之交淡如水,每個人之間的相處之道並不相同,但始終有個準則,就是舒服。

ps:如果可以,晚上再寫一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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