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人,只是人,什麼都不是。

他有時候叫張三,有時候叫李四,久而久之,他自己都忘記了自己的名字,所以他沒有名字。

他也沒有親人,這苦難的世界裡,沒有親人是好事;他也沒有朋友,所以沒有出賣;他平凡得如沙中一粒,明明存在,無人知曉。

但他必須永遠記得他是317,這個號碼是他唯一存在的價值,是他唯一的信仰,卻不能代替名字寫上墓碑。

317喜歡種菜,城裡沒地,他不得不把菜種在破花盆裡,一株株種得如花一般,在他慵懶地倚在街角時,那些孤獨的菜是他唯一的惦念;當目標出現,他不得不收起思念,變得專注,變成街旁匆匆不息的麻木其一,或者路過目標,或者跟隨。

317走進了賭坊,無論黑夜白天,這地方總是煙霧繚繞沒區別,明明人聲鼎沸,在317看來鬼影重重。

有一個賭檯最大,那裡喊得最熱鬧,主角並不是莊家,而是滿頭大汗剛剛輸掉了配槍的年輕黑衣鬼,他明顯不甘心,正在掏出一塊銀質懷錶,拿在手裡猖狂叫囂:“翻盤就在這一回!殺你們片甲不留!”

眾鬼笑:“就憑這塊懷錶?”

黑衣鬼展現出個陽光般得意:“一群瞎了眼的敗類!我手裡這根本不是懷錶,這是八路的刺刀!”

當場一片啞然,隨即是一波更猛烈的鬨笑。

317皺了皺鼻子,低調朝賭桌旁那黑衣鬼的身後走,右手下意識垂低,輕抖,一個銳利細長過半尺的金屬長錐滑出了袖口,在煙霧繚繞人影晃動之中,殺氣隱約。

那鋒利尖錐太細了,刺入和抽出都沒發出聲音,甚至連一滴血都沒帶出來,317便轉身沒入鬼影重重。

噹啷啷——

這聲音吸引了附近目光,賭桌旁的年輕黑衣鬼也不禁回頭看,他身後站著個目光呆呆的陌生漢子,地上剛剛掉落了一把匕首,聲音就是那匕首落地發出的。

那漢子繼續呆立了幾秒,突然仰面倒地,並開始痙攣,表情痛苦如厲鬼!

到此時,才有人驚聲尖叫:“殺人啦!”

當即大亂,撞翻了板凳跌瘸了腿,只有那位手攥懷錶的黑衣鬼仍然呆呆看著地上那個即將嚥氣的人。

……

站在賭坊門外,李有才合起銀質懷錶放入內口袋,然後掏出一支煙來點,才吸了一口,一個警官走出賭坊到他身邊,伸手朝他要煙,並道:“什麼證件都沒有,現場也沒人見過這人。二哥,你說他當時是在你身後?”

李有才點點頭:“他怎麼死的?”

警官李尾巴扔掉熄滅的火柴桿:“讓人從背後捅了,應該是用錐子之類的什麼,還不短。”

抬頭看看天,李有才忽然說:“這是陰了好幾天了吧?雨也不下,煩啊。對了,李大老爺……現在怎麼樣了?”

“你是問大爺?他……我也好久沒回去了,應該還那樣吧?”

“你真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

手裡的煙還沒燃過一半,便被李有才撇在地下,踩熄:“丁二的事你知道麼?”

“丁二?”李尾巴翻翻眼:“死在你們偵緝隊牢房裡那個?”

“對。”

“我只聽說他是在牢裡被人殺了。那不是你們偵緝隊的懸案麼?”

站在這悶熱的破爛街旁,李有才臉上也有汗,可他無法感覺到熱,李有才覺得剛剛死在賭坊裡這位一定是衝他來的,越想脊背越涼,沒想到如今已經落魄成狗,怎麼還能招蒼蠅?既然如此,說明要殺他的人根本不是因為他這身漢奸皮。

更無法理解的是,要殺他的殺手卻死了,這又是誰殺的?

辭別了李尾巴,李有才連僻巷近路都不敢走,寧可遠遠晃大街,他認為他又一次成為了案板上的肉,大限將至!

一路忐忑,直接回了偵緝隊,好賴不計,呆在偵緝隊裡是安全的,可如今他已經沒有辦公室了,他那間辦公室被新任偵緝隊大隊長給佔了,看到‘狼狽為奸’那四個遒勁大字還掛在辦公室牆上沒被換,李有才心情又好了不少,這位新任隊長看來也是性情中人啊,興許好說話!

“你說什麼?不想出外勤?”

“沈隊,不瞞你說,有人要殺我。我不能再滿街溜達了,讓我回隊裡來掃地都行。”

“有人要殺你?”辦公桌後的沈隊長盯著李有才看了半天,突然開始笑:“李有才,能不能專業點?兄弟們哪個不是怕黑的?花名冊上哪個月不勾紅字?要照你這麼說,我是不是得把兄弟們全收回隊裡天天掃地灑水?你可別忘了,我這新官上任,第一把火還沒開始點呢!你明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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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才無奈咔吧了半天眼,這話說得,真無解,好口才,還問明不明白,別人不明白李有才必須明白,一個個的上了位子就忘了天多高,真不怕摔死啊!

“沈隊,我這才出牢沒幾天,餉錢還沒領過呢。不過,我這倒是給你準備了個好東西!”說著話,從懷裡掏出個漂亮的銀質懷錶來,恭恭敬敬遞放在辦公桌上:“恭祝您宏圖大展,壽與天齊!”

看得沈隊長眼睛亮了,拿起懷錶在手裡翻來覆去,喜滋滋按開錶殼,下意識贊:“不錯!銀的哎!南風?什麼意思?”

“三清觀裡開過光!這可不只是塊懷錶,它也是個護身符!”

……

留在偵緝隊裡掃地灑水的偉大理想實現了,至少白天安全了,可是下班後,那份未知的危險感覺再次降臨,為防被盯,李有才刻意等到天黑,不出大門走後門;與白天相反,這回他不走大街只鑽黑巷了,目的地也不是他那個狗窩,而是春秀樓,只有在那裡過夜,他才有安全感,現在他是徹徹底底的喪家犬!

以為剛死了一個,總有幾天喘息時間;以為小巷的黑暗,能遮掩他的逃避身影;離開偵緝隊還不到十分鐘,李有才已經後悔了!

他正在黑暗的巷道裡拼了命地跑,因為他感覺到了被尾隨,一次次猛回頭,卻什麼也看不到,耳朵裡嗡嗡響,甚至聽不清他自己的倉促喘息和心跳,想不到,對方居然這麼急著讓他死!

急急轉過又一個牆角,大步奔入新一個幽暗巷道,這巷只有幾十米長,前方巷口可見暗燈下的街,只要再堅持最後幾十米,他就要衝出死界,可是,希望在即將到達的界限之前破滅。

前方巷口站出了人影,那姿勢與輪廓,明顯舉著槍;李有才最後倉促幾步,痛苦喘息著停止在幽暗的巷中間,無奈得扭回頭,來路的後端幽暗巷口也停止了一個人影,那姿勢與輪廓,明顯也舉起了槍!

這條幽暗的巷,註定是最後之地,無論李有才有多麼不甘,都無任何機會逃離,想摸槍做垂死掙扎的機會都沒有,因為他的槍今天又輸掉了,他只能頹喪地背靠一側牆,看看前方又瞅瞅後路,最後這幾秒,他沒用來反省賭博害人,而是後悔,也許……胡義那塊懷錶……真的是護身符……

槍聲突然猛烈響!

槍口焰爆閃在巷道前端,槍口焰也爆閃在巷道後端,看不到的彈道交錯呼嘯在李有才面前,一次又一次,一閃又一閃,李有才腦海中空白著,甚至沒感覺到他已經跪了。

噗通——倒下了一位。

噗通——又倒下了一位。

李有才終於發現他自己跪著,他還沒倒,倒下的,是巷頭巷尾兩端的兩位。

走向還有動靜的那個倒地人影時,李有才的腿仍然是軟的,不得不用手扶著一側巷牆。

拾起地上的駁殼槍,指向躺在地上咳血的人,意識不到語氣近乎咆哮:“你是誰?為什麼?”

他似乎正在努力抑制痛苦,幽暗光線下,咳出嘴角的血看起來片片的黑:“……咳……我只能……把菜種在花盆裡……咳咳……”

我只能把菜種在花盆裡,他只是重複這一句,重複到再也咳不出血來,他所能惦念的,只有種在破花盆裡那幾棵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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