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 原主雖然是一個很好的女孩子, 但是曾經真的做人挺失敗的。

“當初我剛剛進公司的時候,還只是一個剛準備上小學的孩子, 什麼都不懂。因為在日後能夠一直留在公司,所以我每天除了練習就是好好的學習。雖說成績好了,但是因為時間都花練習和學習上,根本就不懂任何的人情世故, 無意間得罪了不少的人。在認識希澈歐巴之前, 我是沒有朋友的。”

原主曾經為了夢想真的很拼,若不是家境好, 她父母常常給她補身體,原主那個拼法,身體早壞了。

“在認識了希澈歐巴後, 希澈歐巴並不在意我傻乎乎的什麼都不懂, 也不在意我無意間說話不好聽, 還常常帶著我玩,護著我、寵著我。還帶我認識其他的歐巴們。所以——我對希澈歐巴從來都不是喜歡。”

思雅看著李允浩因為自己的話有些失落的樣子, 有些不忍心了。

畢竟還是一個單純的少男。

“當然了, 我和希澈歐巴之間——也沒有說什麼男女之情。希澈歐巴剛進公司那會,我才幾歲。”

金希澈又沒有戀童癖, 自然不會對原主又什麼男女之情。

他那會怕是拿原主當小“寵物”吧!

畢竟原主有時候確實像一直可愛、傲嬌的貓咪。

李允浩在聽到思雅的話後, 心情立刻陰雨轉晴了。

不過想到自己剛剛的表現,李允浩咳了咳,有些不好意思的轉移了話題。

“你還會寫劇本?”

“會一點, 畢竟之前也是準備要混娛樂圈的。劇本見過,有了自己的故事,想要寫出來,就簡單。”

劇本哪裡有思雅說的那麼好寫,還韓國還有專門的作家培訓班。

不過思雅之前也是當過編劇的,這些對思雅來說,自然簡單了。

“你寫的什麼故事?”

“要看嗎?是喜劇,以娛樂圈為背景的。”

可以給他看嗎?

“給我看沒關係嗎?”

“沒關係,你要看嗎?我傳到你的電腦上。”

李允浩聽到思雅的話,立刻笑開了。

對於劇本的內容他是不怎麼好奇的,剛剛說起來更多的是轉移話題。

不過思雅對他的相信,倒是讓李允浩很開心。

剩下的時間,就是思雅繼續寫劇本,而李允浩則在桌上型電腦上看思雅已經寫好的劇本,遊戲也不玩了。

偶爾在思雅閉目休息會的時候,跟思雅討論一下她之前寫的劇本的內容。

兩個人的一上午過得簡單而又溫馨,這是李允浩從來都沒有經歷過的。

他的家裡從來都是非常熱鬧的,畢竟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

而家裡的人——

爺爺奶奶畢竟是長輩,而媽媽更加偏心哥哥,什麼都是哥哥最好。

爸爸更聽媽媽的話,而哥哥——不說也吧!

而思雅——她對自己很好,她不會將自己跟哥哥做比較,也不會教育自己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其實李允浩一直都要的很簡單。

那就是一個將他放在心上的人。

不然他也不會再日後因為誤會徐敏靜在那麼冷的天在公園裡等了他好幾個小時,就改過自新,開始好好學習,不再打架逃課。

雖然後來在知道那是誤會,徐敏靜早就離開了,之後遇到她只是回去找手機,因此李允浩又恢復原樣。

但還是看得出來,李允浩想要的,很簡單。

到了中午,思雅將筆記本關機後,叫著李允浩一起去買菜了。

在到街上,看著街上的裝飾——

“要‘情人節’了嗎?”

“你不知道?明天就是‘情人節’了。”

思雅對這個還真沒有注意。

而李允浩在想到情人節,就在想——要不要情人節的時候就跟思雅表白呢!

李允浩對思雅是喜歡的,同時他也感覺的到思雅對自己也是有好感的。

只是——

李允浩竟然會不敢對思雅表白。

跟思雅相處越久,越瞭解思雅就越不敢。

雖說曾經有不少的女孩子對他表白過,但是李允浩知道,她們喜歡自己,更多的是為了炫耀。

而思雅不同,當然對自己來說,思雅也跟那些女孩子不同。

自己學習不好,而思雅——自小就是學神。

自己總是打架、逃課,而思雅——從小就知道做什麼,是長輩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老師最喜歡的乖學生。

就算現在思雅也喜歡自己,那麼以後呢!

戀愛、分手,這些都太平常了。

但是李允浩喜歡思雅,從來都沒有想過兩人在一起後會分手。

所以他害怕,害怕他真的表白了,兩人現在在一起了,但之後思雅發現自己並不是那麼好後會跟自己分手。

若是那樣——還不如兩人就只是朋友。

呵呵——其實在所有人眼中酷酷的李允浩——也不過是個膽小鬼。

兩人逛完超市,選好需要的東西就去結賬。

李允浩很自然的付錢,結果袋子,一手提著袋子、一手牽著思雅的手。

這段時間,李允浩陪著思雅收拾房子,中午的時候,思雅會做飯給李允浩吃。

而除了溫居那天,其他的時候,兩人東西,也多是李允浩搶著付錢。

對於兩人的伙食,若是李允浩要付錢,思雅也不怎麼和她搶。

不過——

現在想想,李允浩還是一個準備上高中的學生,他平日裡的花銷還都是家裡給的零用錢,

這段時間兩人吃飯,都是李允浩買的食材、飲料什麼的,想來這零用錢也花的差不多了。

只是自己也總不好搶著付錢,讓李允浩丟了面子,只能從其他方面想辦法了。

而這馬上就要到的“情人節”,到是讓思雅想到了一個好主意。

“允浩歐巴,明天‘情人節’,我們去打工吧!”

“打工?”

雅兒怎麼突然想到打工?

是沒有錢了嗎?

“沒什麼,只是突然想要找點事情做。我總要為自己日後打算,現在開始打工,看看有沒有自己喜歡的工作。”

“那好吧!你想要幹什麼?我陪你一起。”

對李允浩來說,只要跟思雅在一起,就不會無聊,做什麼都非常有趣。

而且現在正好放假,自己陪著思雅打工,也可以賺點零用錢。

“這個——明天再告訴歐巴!”

第二天一早,天矇矇亮,思雅起來後,揮了揮手,就去梳洗。

等到思雅梳洗完,換好了衣服後,就見到餐桌上,已經放著來那個做好了的“櫻花蛋糕”。

要說這“櫻花蛋糕”的味道——個人口味不同,自然說法不同。

不過一直贊同的就是,“櫻花蛋糕”顏值爆表!

昨天在決定“情人節”帶著李允浩“打工”時,思雅就在想要做什麼了?

思雅還要寫劇本,自然不會真的找個地方去打工。

要說這“情人節”,賣玫瑰花倒是一直以來“情人節”打工的首選。

只是思雅卻不想去賣什麼玫瑰花。

後來想來想去,思雅打上了顏值爆表的“櫻花蛋糕”的注意。

早上一早起來,思雅就“做了”兩個“櫻花蛋糕”,一個是送給金希澈他們的,一個是送給李允浩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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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金希澈他們的那個,思雅做的很大,上面的思雅做了一棵櫻花樹,樹下還做了金希澈他們幾個人的卡通形象的小人。

而給李允浩的那個,自然做的小了一些,不過也一樣的精緻漂亮,像個藝術品一樣。

以為思雅起得早,在這兩個蛋糕做好後,又揮了揮手,廚房裡的鍋碗瓢盆自己動了起來。

等到李允浩來了之後,思雅已經“做”了不少的蛋糕胚子。

思雅看到李允浩來了,就將他拉進屋,將送給他的那個“櫻花蛋糕”遞給他。

“送給允浩歐巴的‘情人節’禮物,喜歡嗎?”

“這是給我的‘情人節’禮物?真漂亮!”

思雅見李允浩喜歡,驕傲的抬起頭。

當然漂亮了!也不看看是誰做的。

“允浩歐巴,覺得我做的蛋糕怎麼樣?”

“漂亮的像是藝術品一樣,比那些鮮花什麼的都要漂亮。若是外面有賣的,一定會成為‘情人節’禮物的首選的。”

“允浩歐巴也這麼覺得!那麼我們今天做賣蛋糕了!”

“什麼?”

“允浩歐巴剛剛不也說了嗎?我的蛋糕一定會成為‘情人節’禮物的首選,那麼我們今天就做蛋糕出去賣,一定會賺錢的。”

李允浩怎麼也沒有想到思雅昨天說的“打工”竟然是自己做蛋糕去賣。

雖然思雅做的蛋糕真的非常漂亮,就像是玉石一樣,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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