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祭煉成功之後,使用者可以得到法寶煉製者留下的相關資訊。

王越手中的飛劍名為千雨冰魄劍,冰屬性,二階飛劍,飛劍附帶冰凍效果,自帶兩種技能。技能一:千雨斬,透過飛劍自身中的陣法,輸入靈氣,自動形成千百道劍雨,攻擊目標。技能二:萬劍歸一,形成萬道雨劍之後,可用萬劍歸一,形成一把巨大的冰劍,集中所有力量,對敵全力一擊。

聽上去效果不錯,不像牡丹真人說的那麼差勁,畢竟王越以前連個符寶都沒有,二階飛劍是法寶,對王越已經是了不得的東西。只是飛劍的速度太慢,王越飛了兩三個時辰,體內的靈氣都耗光了,才飛了四百多裡,只比他跑的快一點。當然了,在山巒密林中,飛劍走的是直線距離,而王越如果要用雙腿跑,這三百多裡,他得繞山路繞三天。

背後的爆炸聲依然不時的傳來,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天空雲端頻繁的出現高階修士,全都朝爆炸的方向飛,唯獨王越這個超級小修士,貼著樹梢朝相反的方向飛。王越雖然好奇,但他知道小命更重要,那些好似末日般的危險可不是現在的他能抵擋的。

“不行,得歇會了,再飛半個時辰,估計會一頭摔進山溝裡。”王越眯著眼睛,透過如門簾般的暴雨,看到前面山頂有座破廟,飛劍一轉,王越落在破廟前。這是一座山神廟,沒有門,神像位置只剩下一個石臺,只有三面牆,在暴雨中露風露雨,幸好有兩個牆角可以擋風雨。

從岩漿噴發處飛來的鳥雀中,被燻死燻傷的很多,並不影響食用。王越在廟外撿了六隻合歡鳥,這種鳥男人吃了大補,在雲霄城酒樓裡是貴族世家公子常點的名菜,王越經常聽人說,而他因為沒錢,只見其鳥,未曾吃過一次。平時這種鳥速度極快,普通人難以捕捉,今天碰巧撿到這麼多合歡鳥,王越早就偷偷流口水了。

王越蹲在廟外的水溝裡,利索的拔毛,又從儲物袋裡掏出小刀,換出內臟,收拾乾淨之後,折幾根光滑的細樹枝,把合歡鳥串成一串。做完這些之後才發現,周圍的乾柴枯枝都被暴雨淋溼了,沒東西烤啊!

“怎麼能這樣呢?難不成還吃野果填肚子?生吃合歡鳥?”想一想王越就吐酸水,在逃亡的幾十天裡,經常生吃弱小的鳥獸,那滋味絕不想再回憶。

王越翻遍了儲物袋,也沒找到可以點燃的東西,當然,幾件衣服就算能點燃,也烤不熟食物。

王越坐在角落,看著支起的燒烤架發呆。人們常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可是,就算食神下凡,也做不成無柴之炊。

伸出手指,默唸法術咒語,噗的一聲,食指上冒出一團火焰,王越試著用法術火焰燒烤食物,十分之一柱香之後,王越已經累得眼冒金星,體內的真元消耗光了,再燒下去,估計會當場昏倒。

王越撲通一聲,坐在地上,看著六隻合歡鳥發呆,嘴中嘀咕道:“看來我真是沒福的命,到手的美味也吃不成!該死的賊老天,不帶這麼玩人的!”王越自幼遇到很多挫折,經常隨遇而安,如果事事強求,估計也活不到今天。現在他已經認命了,準備休息一會,就去旁邊的山林尋些野果充飢。

已是黃昏,雨過天晴,天空出現一道彩虹。

王越想在天黑前填飽肚子,再尋一處樹枝過夜,因為破廟裡不安全,遇到妖獸圍攻就麻煩了。剛要站起,就覺光線一暗,廟門口出現一個身穿杏黃羅裙的少女,年約十四五歲,錦衣玉帶,氣質高雅,像雨後幽蘭,帶著天生的恬靜和優雅,悄生生的站在門口,柔聲問道:“小哥哥,我能進來休息會嗎?”

“當、當然……可以……”王越已經看呆了,就算在雲霄城也很少見到這麼漂亮的少女,皮膚白皙細膩,眉眼如畫,櫻口瑤鼻,五官精美得不像真人,猶如傳說中的仙子下凡。最吸引王越的地方,是少女的氣質,高雅而不高傲,清純好似一塊水晶。這種難明的氣質最難得,要知道,王越苦苦追求的未婚妻紀蘇,可是一位下巴能仰到天上去的美人兒。

“謝謝小哥哥!”少女甜甜一笑,雙頰泛起兩個小酒窩,她這麼一笑,感覺整個破廟都明亮起來。

“不、不客氣……”王越挺起來胸脯,強行裝作風度翩翩的模樣,本來正要出去,這麼一個美少女進來之後,他倒不想出去,寧可餓一天一夜,也不想出去覓食了。於是他結結巴巴的應了一聲,又盤腿坐在牆角。

少女道了謝,從儲物袋裡掏出一個散發著幽香的蒲團,坐在另一個乾燥的牆角。少女應該也遭遇了暴雨,但身上衣服絲毫未溼,可見修為遠高於王越。

“這位小哥哥,你在烤飛禽嗎?能分給我兩隻嗎?我的飯量很小的。”少女用白嫩的雙手,撐著下巴,憨態十足,嬌嫩嫩的問道。

王越臉上一陣尷尬,乾笑道:“這個……當然沒問題。可是,外面的枯枝被雨淋了,無法燃燒,所以……所以這個……”王越暗罵自己沒出息,見到漂亮的女人都不會說話了。也不太對,以前在雲霄城也見過不少美女的,也沒這麼緊張過呀。在此之前,能讓自己緊張的只有未婚妻紀蘇一人。

“唔,這個簡單,你去外面撿來溼柴,我有辦法把它們除去潮溼。”少女甜甜的笑著,信心十足的說道。

王越來了精神,既然你有這本識,我幹嘛還去拾碎柴?他跑到百米之外,亮出飛劍,一道劍影閃過,把一棵大樹從根斬斷,再一劍把樹梢斬去,把樹幹平均分成四份,扛到了廟門口,再分成一截截細小的柴狀,扔進廟裡,喊道:“喂,該你施展神通了!”

“我不叫‘喂’,我的名字叫朱果兒,小哥哥,你不許笑……”破廟內,傳來美少女氣乎乎的聲音。

王越確實想笑,因為在他的心中,以為像這樣的美女,會叫什麼君怡、婉茹、倩馨之類的優雅字眼,沒想到她會叫這麼一個可愛的名字。

“我沒笑,這名字挺好聽的,也很好記,傳說中有一種仙果,就叫朱果,普通人吃了都能白日飛昇呢!”王越怕朱果兒怪罪,忙解釋道。

“哈哈,小哥哥說錯了,朱果才不能讓人白日飛昇呢!不過味道酸酸甜甜,很好吃!以前在家的時候,爺爺經常給我找朱果吃呢。”少女抓住了王越的錯誤之處,頓時開懷大笑,天真率直的性格展露無疑。

王越從她的言語中卻得出一個驚人的結論,能把朱果當零食吃的人,天底下能有幾家?反正王越想象不出!

傳聞之中,朱果、芝蘭、千年人參、千年首烏是修真常四寶,任何一種都蘊含極強的天地靈氣,食之可淨化身體,延年益壽,洗毛伐髓,功妙無窮。煉丹時,這幾種靈藥也是重要的輔藥,加之一二,可讓藥效加倍,是煉丹者的最愛。

常四寶就是常見的四種寶物,與之對應的是珍四寶,還有稀四寶……以王越的耳聞,只聽說過常四寶,所以聽到黃衫少女言語中所蘊含的意思,嚇得不輕。

正在尋思間,突聽少女嬌憨的問道:“小哥哥又叫什麼名字呢?爺爺告訴我,要交朋友,必須先互通姓名,不然就是不禮貌。說起來,小哥哥是我下山後,遇見的第一個朋友呢!”

“我叫王越,王者的王,超越的越!”

“咯咯,互通姓名之後,我們就是朋友了,是不是?”朱果兒歡快的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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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王越算是看出來了,這少女涉世經驗幾乎為零,單純得像張白紙,外表高雅如皇室公主,性格卻單純得如七歲孩童,對陌生人沒有絲毫的防備心理,不知道這樣的女孩,她的爺爺、她的家人怎麼敢讓她單獨一人進入十萬荒山。

王越感覺木柴夠了,才走進破廟,而堆在朱果兒面前的木柴已經神奇的變幹了,不知她用的是什麼法術。

看到王越的驚訝和讚賞目光,朱果兒得意的挺起了小胸脯,胸脯鼓鼓囊囊,已初具規模,嬌憨笑道:“怎麼樣?我厲害吧?聽爺爺說,我已經是築基期的高手了,只要不深入十萬荒山,一些低階妖獸傷不了我半分。”

王越抹去額頭冷汗,呆滯般的說道:“那是……當然……別說你是築基期,像我這樣的煉氣期一層的小菜鳥,只要不遇到群居的妖獸,在荒山邊緣也沒危險,再深入三千裡,那危險就大了!”

“咯咯咯咯,原來我已經這麼厲害啦?剛才我還擔心害怕呢!林子裡的妖獸好可怕,想攻擊我……嗯,都怪爺爺不好,他說有什麼重寶出世,怕我跟著礙事,就讓我單獨先回雲霄城。可是……可是……我迷路了,只好等爺爺辦完正事之後再回來找我啦!”

“唉,原來還是個路痴……”王越開始同情起這個剛交的新朋友,雖然對方家世好、修為高,但在處世認路方面,王越找到了可以超越對方的地方,這讓他找回一點點自信,找回一絲絲優越感。

說話間,合歡鳥已經烤得金黃流油,撒上必備的食鹽、香料,六隻合歡鳥散發出來的異香,充滿整個破廟,不僅僅是肉香,還有一種難以言傳奇妙氣息在悄悄瀰漫、傳播。(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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