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聲前所未有的慘叫從蒙泰克警察局深夜傳出時,所有值夜班的警察和被關在犯人羈押室的人都是抬頭往二樓審訊室方向看,因為這種聲音他們沒聽過,即便是這種慘叫聲已經透過分貝數的提高強行鑽入了他們的耳朵,這些人依然無法想象出漢斯需要遭遇什麼樣的狀況才能發出類似的聲音。

“嗷!!!”

就一聲,一聲慘叫以後不知道過了多久,漢斯的慘叫已經連線成片。

“啊!**!!”

“你他-媽-的,啊!這是,該死的謀殺!”

鮑勃盯著樓上自言自語道:“監獄裡某個該死的混蛋第一次被強--奸的叫聲也不會這麼慘,周到底幹什麼?”

其實週末做的很簡單,只是將尼龍繩綁在漢斯的身上,隨後打上一個越掙扎就會越緊的繩結。

這個時候,細極了的尼龍繩會勒進漢斯的肉裡,那越掙扎越緊的繩釦讓他每分每刻都在體會被繩子勒住的部位的那種麻痺到極點的疼痛。

所有人恐怕都有過蹲廁所時把腿蹲麻的經歷,上繩就是用繩子勒進肉裡後,將血管勒緊,由血液不暢通造成的麻痺會在一段時間內累積到最高點,這種麻痺會瞬間鑽入人心裡,所以,在華夏每個手藝熟練的老刑警都知道上繩不能超過一定時間,不然一定殘廢。

對於被綁者來說,上繩的麻痺會超過繩索勒進肉裡的疼,只是他們沒人知道繩索一旦解開時,那種血液開始緩緩流通的過電感會更加讓人受不了,更關鍵的是,繩索累出的傷痕永遠在肩窩位置最深,等到結痂那一刻,這塊活肉稍微動上一下血痂就會離開。

“放了我!”

“放了我!!”

那聲音如同被一把刀削尖了以後才從嗓子眼裡鑽出來,漢斯每一次打滾都會讓他疼痛加劇,短短幾分鐘額頭上就掛滿了汗水。他那緊閉的雙眼讓眉角處充滿了褶皺,當他實在忍受不了、被麻痺刺激的突然睜開眼,那眼睛裡的血絲可以告訴所有人他剛才在多用力的閉眼忍耐著。

“我,我,我,我都告訴你!”

“我強--奸了她。”

“我打了她。”

“我,我,我,在她進來舉著槍的時候衝了過去,把她撲倒在地上,然後……你-他--媽—的不管說什麼我都承認,只要你寫到筆錄上我就簽字,**,放開我!!!”

壞了!

週末聽到這迅速衝過去下手解開了繩子,他已經逼得漢斯胡言亂語了。

上繩能讓一個最硬的犯人把六歲犯過的罪行都想起來,這種疼痛沒人能接受,同樣也能讓一個意志不堅定的犯人在警察的詢問中承認所有罪行,只是因為他不想受苦。區分點在於犯人是否在疼痛下編造罪行,這個時候只要發現半點不合理的地方,那麼被綁者說的話就不是真的。

漢斯說的肯定是假話,不論克裡斯蒂娜怎麼進入那間屋子,她肯定都處於拔出槍瞄準的戰備狀態,這是一個警察的基本素質。這個時候漢斯說他衝了過去根本就是在胡扯,米國警察在接受訓練的時候被教導的是一旦遭遇危險立即開槍,連疑似要發生的危險都要開槍,還沒有鳴槍示警的步驟。射擊訓練中警察第一個射擊方位是軀幹,這個位置在胸口和小腹之間,怕犯罪分子被第一次擊中時沒有立即死亡,這種射擊訓練並不是單發進行,是連射三發到五發之間……如果這一切都是真的,漢斯在同一間屋子裡朝著克裡斯蒂娜撲了過去,這會兒他該是渾身槍眼的死人。

弗格森案件中,警察對著疑似做出危險動作的黑人連續開了十二槍,漢斯就是穿著金鐘罩、鐵褲衩也被打成塞子了。

“**!!!”

“**—me!!”

繩子被解下後,漢斯的叫聲更慘,剛才的麻痺和現在的回血形成兩種完全不同的感受,回血時如同過電的感覺會讓麻痺感加劇,要說上繩是蹲在廁所裡腳麻了的無數倍麻痺感的話,那麼這個時候的回血就是上完廁所以後麻痺的那只腳在地上第一次觸地時的無數倍觸電感。

“周,你把他怎麼了,我為什麼聽到了屠宰場的聲音?”

鮑勃在樓下喊了一嗓子,他聽到的聲音中,漢斯的嗓子都喊啞了。

週末沒理會樓下的聲音,審訊室內的喊叫聲也弱了下去,當他收拾完繩索,將尼龍繩扔在審訊桌上,要走過去把漢斯扶起來的時候……

漢斯開始玩命的咬著牙往後蹭,直到掙扎中被他撞倒的凳子擋住了退路時,那雙眼裡依然充滿恐懼。

“你沒和克裡斯蒂娜動手?”週末肯定的提問。

漢斯的回答卻是:“是我,我動手了,我打了她,還……”

這次,週末更加確認的說道:“不,你什麼都沒幹,你只是一見面就屈服了。”

呼。

漢斯躺在地上長長出了一口氣後,一個在街頭賣槍的混混、敢向警察開槍的爺們,竟然躺在地上開始抽泣了起來。

被逼迫後的放鬆讓漢斯看起來狼狽不堪,他一邊啜泣一邊搖頭,兩隻手都不敢支撐著地面慢慢坐起來,即便是腦海中出現了這個想法,也只是在動作剛剛出現時疼的微微張嘴後隨後就選擇了放棄。

週末沒有勉強他,蹲在他身邊說道:“現在告訴我,你把子彈賣給了一個什麼樣的人。”

“鮑勃,把我們掌握的所有公路監控上拍到的截圖照片都拿過來。”

鮑勃跑了上來,手裡拿著一疊照片,週末就這麼一張一張在漢斯面前鋪好:“來,搭把手。”

“啊……啊……嘶。”

週末和鮑勃拎著漢斯將他扶了起來,碰及手臂和肩窩處連線的肌肉時,對方依然有慘叫聲發出,不過分貝降低了很多。

兩分鍾,週末足足給了漢斯兩分鍾時間去舒緩,等的鮑勃都不耐煩了才問道:“這些人中哪一個是向你買彈夾、消音器的人。”

漢斯低頭看了過去,週末順著他的目光介紹:“你看的這個男人住在鳳凰城,來蒙泰克鎮出差,在案發時間經過有可能通往廢棄廠房的公路去了墨西哥,正常出境,年輕時有過一次酒吧鬧事的記錄,在十二年前。”那是一張四十歲男人坐在車裡開車的照片,臉被汽車棚頂擋住,汽車牌照卻拍的很清晰。

漢斯又往另外一邊看去,週末的聲音很快跟上:“這個男人是休斯頓一所大學的老師,有一個女兒,女兒和男朋友離家出走,警方調查結果是,他們可能去了墨西哥旅遊,這次旅遊計劃和大學老師女兒的戀愛被他嚴厲阻止過。”

不管漢斯看到任何地方週末都會說出這些人的資料,而漢斯的目光總是在一張照片上盯了一會又將目光離開。

“他不在這裡。”

鮑勃聽到這句話奇怪的看了眼週末,什麼都沒說。

漢斯為了這個目光緊張到了極點,他害怕那根繩子在套回自己的身上:“我說的是真的,買我彈夾和消音器的人是個有錢人,他願意用市場上一倍的價格來買這些東西,本地俚語中近似西班牙語的發音我不可能聽錯,買子彈和消音器的人一定是本地人,另外我也不可能看不出來一個正處於青春期的十五、六歲男孩和照片裡這些人的區別。”由於蒙泰克鎮極為靠近墨西哥,地理位置早就了這裡的語言中有很多類似西班牙語的發音,這些同樣證明了漢斯說的話是真的。

“十五六歲?”週末問了一句,他在漢斯的雙眼裡看到了自己提問後的恐懼那一刻,又補充道:“我相信你。”

週末陷入了思考當中,一個十五六歲的孩子居然可以在殺死查理以後做出如此乾淨的現場不說,還知道不給公路上的攝像頭留下任何證據……那,他是怎麼把屍體運到廢棄廠房的?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不可能有足夠的體力完成所有工作,那可是一個成年人的屍體。

又一次拿起了這些照片,週末這回不是給漢斯看,而是自己一張張掃了過去,等他將目光停留在一位坐在垃圾車裡的司機身上時……

“形容一下這個男孩。”週末問道。

漢斯順著週末的話說道:“十五六歲的年紀,金色頭髮,很帥的一個小夥子,穿著紅色t恤,耐克球鞋,看起來就不是從窮人區出來了,很有錢的樣子。買槍的時候他付給我的錢是最整齊的,不會向那些混混一樣把錢團的皺皺巴巴。”

鮑勃聽到這個形容馬上說道:“我可能記得幾個這樣的傢伙,他們是我侄子中學裡的同學,有一個傢伙下巴很長、金髮,在十五六歲的年齡有過兩次盜竊記錄,還被咱們抓過。”

“他的下巴不長,長的還很英俊。”漢斯否定了鮑勃的話。

鮑勃繼續嘗試:“還有一個……”

“no,不是。”漢斯繼續否定。

鮑勃連說了幾個都被否定以後,他衝著週末說道:“你就一個都不認識這樣的孩子?也許我們在巡邏的時候都見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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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鮑勃提醒時,週末腦海裡出現了一個身影,這個身影有點模糊,像是用ps做出來的剪影效果,而這個孩子周圍的場景卻很清晰,一輛沒有組裝好的汽車……汽車?

一瞬間,週末腦海裡的人影清晰了起來,可是……

“不,不可能是他。”

“誰?”鮑勃問道:“管他是誰,你不能去樓下的電腦裡把資料調出來嗎?這會浪費你幾分鐘?”

週末慢吞吞的走出了審訊室,他知道一個這樣人的,而是這樣的人週末就仔細觀察過一個,還對這個孩子的性格做過評價。

走到樓下開啟電腦時,週末在無數疑慮中調出了就住在自己家對面的那個孩子檔案,此時鮑勃已經把漢斯扶了起來,倆人正從樓梯上走下。

“是不是他?”週末完全不抱希望的問著。

漢斯都沒有仔細看,看著電腦檔案上的證件照說道:“就是他!我還記得自己問過他一句‘這麼小就開始如此熱衷於武器收藏簡直是個災難,武器收藏是個無底洞,花掉大筆的零花錢你不心疼麼?’的時候,他回答我‘這裡是米國,國家法律永遠支援自由人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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