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沒有犯罪現場應有的元素。”fbi的鑑證科趕到那一刻,一位資深的鑑證人員站在胡同口位置說了這麼一句。

週末對此感同身受,因為這條小路上不存在絲毫暴虐氣息,這裡安靜的像是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垃圾桶擺放的很正、路邊野草沒有被踩踏過的痕跡、地上沒有血跡、更沒有在廝打過程中地表應該存在的雜亂腳印……該有的,都沒有。

“周,你確定這裡就是凱瑟琳被挾持的現場嗎?”

賈斯丁也開始猶豫了,他看到的是一個沒遭到任何破壞、從表面痕跡上來看也瞧不出任何端倪的現場:“凱瑟琳是馬修的女兒,出生於警察世家又嫁給了一個警察,這樣的女人在遭到挾持的時候會明白事情的嚴重性,即便沒有故意給咱們留下線索,也會在潛意識中有抵抗思維,這裡,太乾淨了。”

所謂犯罪現場的暴虐氣息和元素是指更深層次的分析,比如,原本該擺在茶几上的花瓶在犯罪現場摔的粉碎,那麼鑑證科就會分析這個花瓶是被人撞的摔到了地上還是被人拿著當了武器,也就是說,犯罪現場在這些科學怪人眼裡不是靜態的,是動態。

面對賈斯丁的懷疑,週末沒說話,腦子裡快速運轉著,任憑卡爾和西部分局的人於賈斯丁在那頂牛。

“高高在上的fbi大老爺,你到底是什麼意思?你是說西部分局的人故意找了一條小路耍你們?我們從帕克總檯接到凱瑟琳失蹤的訊息以後,整個上午都窩在這附近查監控,順著凱瑟琳離開大廈的監控錄影我們一路查了附近所有商鋪門前的監控,直到確定凱瑟琳最後消失的方位,這是查了整整兩個小時以後才找到線索、還連監控的複製都準備好了,現在,你跟我們說這種話?”

卡爾氣壞了,忙了一整個上午結果卻被人懷疑工作成果,這事放在誰身上都沒有好態度。

週末站在一旁任憑他們在爭吵,自己按照思緒整理整個現場的順序。他首先考慮的是賈斯丁的問題,那就是凱瑟琳為什麼不反抗。

被挾持者不反抗一般都基於兩個不利因素,首先,泰德拿著槍。槍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致命威脅,在這種威脅下,只要對方沒表達出要殺人的**,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口頭上的服軟和靜觀其變;然後,是麻醉類藥劑。一個被注射了麻醉類藥劑的人,根本不可能反抗。

那麼,根據以往的案件中泰德從未使用過槍的作案習慣,週末更偏向於麻醉類藥劑的選擇……

“s—h—i—t!”週末罵了一句髒話,胸腔內突然多出了一團憤怒,這股怒火要是能掏出來,恨不得徹底點燃整個洛杉磯直接將有可能還留在這裡的泰德燒死。

很多麻醉類藥劑都對胎兒有害,有些麻醉類藥劑還會在胎兒未發育成熟的時候造成胎兒畸形和智力上的欠缺……萬一泰德掌控的麻醉類藥劑劑量過大……

“各位,麻煩你們在這條小路上仔細搜索,這件案子對咱們來說很重要。”賈斯丁在被卡爾噎了一句後。開始和鑑證科交流,他不光要爭口氣,更重要的是,泰德曾經是連喬都沒辦法抓住的人。

此刻,週末已經蹲在了地上,他要證實自己的猜測。

凱瑟琳是個孕婦,還是個小腹隆起的孕婦,這就證明凱瑟琳的體重在懷孕期間會迅速增加,這是伺候過孕婦的人都知道的常識;泰德不是一個暴力型的罪犯、也並非是力氣很大的肌肉男,犯罪過程中從未充斥過力量感的泰德面對這麼一個被麻醉後倒下去的孕婦。他的第一選擇絕對不是揹著,他只能選抱著或者拖拽。

他的力量夠麼?

凱瑟琳身高達到了五英尺九英寸(175cm),這個身高,可以讓她的體重在懷孕期間迅速增加到一個讓普通人為難的地步。有可能在泰德抱起凱瑟琳的一瞬間去用前腳掌撐地的抵抗這股重量,這是人掌握身體平衡的習慣,沒人會用後腳跟撐地,除了在倒退時出現突發事件導致匆忙後退。那麼,泰德會不會在這股壓力下,留下腳印?

一個腳印足以證明泰德是怎麼帶走凱瑟琳的。

週末非常肯定泰德是抱著凱瑟琳離開的。若是拖著,則會在這條小路上留下非常明顯的拖拽痕跡,即便經過處理也會變得不自然……像是落滿灰塵的桌子一旦被人觸碰就會留下一塊痕跡一樣,想要處理這種痕跡,只能用溼抹布將桌子全擦乾淨,而在這條小路上,泰德根本不具備擦乾淨一切的條件,土色會第一個出賣他,因為土的顏色會因為層次不同而變得獨一無二。

影視劇中,殺人犯殺了人以後把人埋在地下在蓋舊土的方式根本不適合於現代,週末曾經親自做過這個實驗,他在地上挖了個坑,然後掩埋,最後蓋上舊土,那個被挖過的地方像是鬼剃頭一樣留在那,和自然形成的地表完全不同。泰德要是敢把凱瑟琳拖拽出這條小路,那麼留下的託在痕跡將會成為他這輩子都抹不乾淨的印記,他不會那麼傻。

“sir,我發現了一個腳印!”fbi鑑證科的人喊完了這一句以後低頭看著地上那個腳印,神情很是專注。

週末第一個衝了過去,可他看見的不是完整的腳印,確切的說,應該是半個。那是一個半弧形的月牙痕跡,月牙內,還有土跡翻起的小土包,看到這塊痕跡的時候,週末都能想象到泰德在抱起凱瑟琳的一瞬間,在承受壓力的情況下用前腳掌蹬踏地面的畫面。

只是,這個腳印橫在了小路上,像是泰德側著身體將凱瑟琳抱起,完全看不出他離開的方向,關鍵是,這腳印非常奇怪……

“sir,我懷疑這個腳印是假的……”fbi的鑑證科人員衝著賈斯丁說出這句話時,賈斯丁不太相信的說道:“不可能,在這種地方作案,他追求的應該是速度。哪有時間做假腳印迷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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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城市裡見過這種腳印麼?”週末看向賈斯丁說道:“這種腳印一般都出現在沙漠中,那裡土質鬆軟到了一踩就會留下一個坑的地步,你眼前的這個腳印和周圍土質不符,這條路被踩的很實。怎麼可能會有一塊如此鬆軟的位置?這還不是在靠近牆根處容易堆積灰塵的位置。”

看到這個腳印的時候週末就很奇怪,最近幾天洛杉磯都沒有下雨,這條路上也沒有積水和泥巴,在這種情況下,眼前這個腳印出現的非常不合理。要是一個非常淺的腳印痕跡,甚至只留下一個殘缺不全的鞋底邊緣痕跡還能說得過去。

週末想起了自己在監獄中的那些書籍裡找到的線索,這很符合的泰德的風格。

“卡爾。”

週末轉身衝著卡爾問道:“這條路上有多少個出口?”

“三個。”

“那我們就用最笨的辦法。”

週末繼續道:“先生們,泰德一定是開車來的,那麼周圍的人看到一個男人抱著昏迷的孕婦上車,肯定會多看兩眼,咱們與其在這裡找線索證明泰德的去向,還不如直接分頭行動的去各個出口詢問。”

如果沒有這個假腳印,週末寧願浪費一些時間在這裡進行鑑證工作,起碼這樣可以讓他知道凱瑟琳在離開這裡時的情況。回去見到契科夫和馬修的時候也能有話說。只是,那個假腳印出現以後他放棄這麼做了,有了假腳印,週末將會懷疑在這條小路上出現的每一個線索,在猶豫和推斷中去判定線索的真假,時間會隨著他的判斷慢慢流逝,浪費掉追捕泰德的最佳機會。

那為什麼不退而求其次麼?

直接去出口詢問不就好了麼?

有些時候,當警察的就得學會靈活,即便你擁有鑑證技能。

週末放棄了自己最擅長的部分,只在現場留下了幾名擅長痕跡鑑定的鑑證人員。其餘人,分頭向三個出口走去,去詢問周圍居民有沒有看到一個穿著西裝的男人抱著孕婦上車。他要的,是汽車型號和顏色。最好能有車牌。

對此,賈斯丁並沒有太多意見,對於鑑證科的工作,他其實從未參與過。

於是,西部分局的巡警、fbi警探分頭向三個出口走去,問詢是每一個警察和警探的基本功。週末覺得,結果應該很快會出來……

偏偏他又一次失算了,週末和賈斯丁在詢問過程中不斷什麼都沒發現,竟然在打電話去聯絡其他人的時候,也沒有得到任何線索!

沒人看見孕婦被人抱出來,倒是有人看見了凱瑟琳順著路口拐進了這條小路。

這,怎麼可能?

“這就是你的破案思路?”賈斯丁嘲諷了的看了他一眼,之所以聽從週末的建議進行詢問,完全是因為他對案件的瞭解沒有週末多,現在則證明了這個決定是錯的,大錯特錯!

週末愣在原地,他對這件事也有些想不清楚了,這不合理!

如果那輛車真的存在,周圍的居民在上午十點這個時間段不可能沒人看見,連路上走過去一個孕婦都會有人不自覺的看上兩眼,一個抱著昏迷孕婦上車的人,怎麼可能沒人注意?

除非……

週末想起了那個躲在冰箱裡的沙漠螞蟻,因為,只有躲在這附近的某棟房子裡,才能避免所有路面監控裝置的監視,也避免了在交通工具上露出的馬腳!

只是,週末敢賭嗎?

他要是通知了馬修,調來大量警察對這片區域進行搜尋的話,賭贏了還好說,賭輸了……那可是徹底錯過了追上泰德的時間,也許這次搜尋之後,黃花菜都涼了。(未完待續。)

ps: 卡爾在找到這個現場時去出口處詢問,是巡警要保護現場的指責,在調查人員沒有到來之前,找到犯罪現場的巡警不可以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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